陸.如世尊言―― 一切法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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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來我們已經淺述了五個主題,即1.研究目 2.略述題意 3.明造論 4.論主簡介 5.譯者簡介。接著,就要正式進入論文,然欲研究論文,復先分段,論文分兩大段,第一大段是「承聖言以標宗」,部論主秉承佛的言教,以顯示出本論的宗旨。第二大段是「設問答以明宗」,部論主假設問答,教導後學,藉以顯示出本論的宗旨。如下表所示:
今先研究第一大段,論文是:
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
以上這九個字,是論主天親菩薩自述依著聖言量,以作為發起本論的因緣。(案:「聖言量」的「量」字,有度量楷定之義,謂聖人所說的言教,契埋契機,度量正確,可以信受奉行,尊為圭臬。)
甲、如世尊言
「如」,是隨順契合之義,隨順契合什麼?「世尊言」,世尊所說的言教。論主床襯蓓薩將說本論,先引證佛語,表示以下所說的話,乃是隨順契合世尊的言教,絕非自己妄加意見,隨便臆測而得。譬如在論語一書當中,我們經常看到孔子引證書經或詩經上的話,說「書云」如何,「詩云」如何,這些都是表示我現在所說的話,在古書上都有,絕非私下亂發議論。古德這種謙虛嚴謹的為學態度,與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非常值得我輩後學者效法。
「世尊」二字,就是佛的尊號,因為佛具萬德萬能,天人凡聖,世出世間一切眾生,悉皆欽仰尊重,故名世尊。世尊,本如來十號之一,是十方三世諸佛的通號,然今論文所言的世尊,則專指婆婆世界教主本師釋迦牟尼佛。
乙、一切法無我
再看「一切法無我」五字,此為本論的總綱,論主造論的用意,部專為闡述、剖析「一切法無我」的道理,因此,學者研究本論,若能把握住這一句話的要旨,而通達無我的真理,即是抓住了本論的重點。反之,若不能領會無我的意趣,逢緣遇境時,不能以無我的精神去面對,那麼縱將本論一百個法,如數家珍,倒背如流,正如「說食數寶」然,一點也不得受用!
何謂「一切法無我」?這先得研究「我」、「法」二字。先說「法」字,「法」,梵語叫「達磨」。「法」,在佛學上,是一個代名詞,一個共名,萬事萬物都叫「法」,一切事一切理,也都叫「法」。不論是物理的〈色聲等〉、生理的〈眼耳等根〉、心理的(心王、心所等)種種現象、作用,都叫做「法」。
再說「我」字,依佛法言,「我」有常一主宰之義,亦即具有常住不變、獨立自主義的,即可稱之為「我」!在佛法上以為眾生執著有個「我」,是一種邪知邪見,是一種錯誤的心理!這種錯誤的執著心理,又分兩種:
乙一、兩種我執
(一)人我執—— 即是就有情眾生的生命體上生起的錯誤知見,執著這個生命體就是實我,有常一主宰義。
(二)法我執—— 即是就存在的諸法上生起的錯誤知見,執著世間萬事萬物,如衣服、飲食、功名、富貴、田園、房舍、林泉、花卉等都是實法,有常一主宰義。
至於執我有何害處呢?慈舟大師說:「就『我』字分析講,一邊是手,一邊是戈,手裏拿著戈,不自殺,便要殺他,所以誰將我當為我,即是闖著鬼!」何以呢?因為人人為我故,我執便不斷地向外擴張、發展,我的身體、我的衣服、我的錢財、我的舟車田園……總想把世間的一切都屬於我,譬如燈火以燈炷為中心,不斷地向外幅射光明,使一切外物都籠罩在燈火的光影之中!人人擴張自我的結果,則早晚必會互相碰頭,發生衝突!譬如:同一名利,我得則他失,他得則我失,人人為我,誰也不讓誰,為了我能得此名位,獲此利益,只好不擇手段來打擊對方,暗算對方,甚至殺害對方了對方倒下去了,我才能站起來,滿足我貪求無厭之心了為了我得到好處,甚至殺人如麻,流血成河,也在所不惜!試思:為什麼這個世間,到處人心惶惶,雞犬不寧?為什麼這個社會,如此髒亂吵雜,一片烏煙瘴氣?追根究底,只是由於一個「我」字惹起了想想看:本世紀所發生兩次慘絕人寰的世界大戰,不都是由於少數野心家,不斷地擴張自我,妄想赤化全世界,控制全世界,令全世界都屬於我,而點起戰火的嗎?原人論云:「形骸之色,思慮之心,從無始來,因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無窮,如水涓涓,如燈焰焰,身心假合,似一似常,凡愚不覺之,執之為我,寶此我故,即起貪瞋癡等三毒,三毒擊意,發動身口,造一切業了」此部說明凡愚執我,愛惜我故,逐起貪瞋癡等煩惱,廣造殺盜淫等惡業,而招來六道生死,受苦不絕了!
慈舟大師又說:「(眾生)無量劫來吃的虧,就是吃的我的虧,何曾吃了別人的虧?張某吃張某的虧,李某吃了李某的虧……」每一位眾生,都被我字害慘了!何以故?十使煩惱皆由我起!為我故貪〈合我意者貪之〉,為我故瞋(違我意者瞋之),為我故癡(合我意者,雖非亦以為是;違我意者,雖是亦以為非;是非顛倒,故名為癡)。生老病死苦,五陰熾盛苦,莫不因我故有,設無有我,則十使煩惱,無所寄託!三苦八苦,亦無所施加!古言語云:「皮之不存,毛將安附?」毛髮依著皮膚而生,沒宿皮膚,毛髮即無所依!同理:煩惱依著我執而生,苟不執我,則煩惱亦無所依!老子云:「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意即:我所以有個大禍患的原因,就在於執著這個色身為我!假若不執著色身為我,則寵辱不到,得失不加,那又有什麼禍患呢?因此,我們學佛的人,若不想離苦得樂,不想了脫生死,那就不必談!若想了脫生死,離苦得樂,那麼,如何斬斷我執之繩索,應該是學佛最大的課題!我執一天不打破,生死即一天不得解決,世界即一天不得安寧!因為我執,不但是個人生死大苦的根本,同時也是世界動亂之根源!
所以,世尊說法四十九年,談經三百餘會,出廣長舌相,運無礙辯才,無非在為眾生開示我執的過患,以及說破無我的道理而已!希望一切眾生都能夠從我執的迷惘中,掙脫出來,享受海闊天空,自由自在,無我解脫的妙樂!因此,本論一開始,即標出「一切法無我」,行者苟能打破我執的藩離,通達無我的真義,則學佛之事畢矣!
乙二、兩種無我
前謂我執有二種,即人我執及法我執;今言無我亦有兩種,即人無我(又叫我空)及法無我〈又叫法空〉,今略述之:
(一)人無我(我空)—— 了知有情眾生之生命體,乃五蘊暫時和合的一種假相,絕無永恆性,亦無獨立自主性,故云「人無我」。試思:小孩子日日長大,青年人日日老朽,老年人日日衰病,乃至死亡!西諺云:「不論你怎麼樣,到頭來都是棺材與墳墓!」這個生命體那有永恆性?又老、病、死等苦,任何人都是不喜歡的,雖不喜歡老病,還得老病!.雖不願意死,還得死!所謂「閻王要人三更死,不得留人到五更!」這個生命體那有自主性?再說這個生命體,內則需賴五蘊和合力能成就,外續!所謂「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意即:一個人一天內生活上所需要的東西,要靠各種人的勞力才能辦得齊全!這個生命體那有獨存性?有情眾生的生命體,既無永恆性,又無自主性,更無獨存性,所以說「人無我」(又叫我空)!(圖於下方:如夢不真實 捨我而修行)
(二)法無我(法空)—— 了知世間一切諸法,皆是依他而起,仗因托緣而生,絕無自然生或無因生者。世間諸法,既依緣而生,亦必依緣而滅,所謂「緣聚則生,緣散則滅!」既是依緣生滅,則生非實生,滅亦非實滅了一切皆是如幻假有,無有實體,故云「法無我」。譬如「車子」一法,乃由輪、軸、手把等一一零件集合而成,「車子」只不過是一個集合體的假名吧了丁離開了輪、軸、手把等,固然找不到車子,但輪、軸、手把等零件,也不是車子!必須把輪、軸、手把等,作適當的搭配,才有假名的「車子」存在!所謂的「車子」,既不即是輪、軸、手把等,但也不能離開輪、軸、手把等而獨立存在!因此所謂的「車子」是空無自性的,亦即:既無永恆性,又無自主性,更無獨存性,車子當下即空,並無實體!車子一法如是,世間一切諸法,亦復如是,所以說「法無我」(又叫法空)!
總之:佛以下九界眾生,皆是有我執者,凡夫妄執五蘊身心之假我為我;外道則妄執神我等為我;小乘行者妄執所取涅槃偏見為我;菩薩妄見有眾生可度,有佛道可求,亦末忘我!故!今佛總以一個「無」字破之,曰:「一切法無我」,謂一切法本來無我!我輩學佛,若能時時處處,尊此教誡,平素對於世間的一切諸法,都能運用無漏清淨的智慧去觀照、思維:人法二無我的道埋,所謂:「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金剛經偈〉那麼世間一切法中之任何一法,或溪聲、山色,或翠竹、黃花……都可以引導我們證入真如本性,而完成學佛之究竟目標!
- Oct 30 Thu 2008 20:46
百法明門論研究之六 作者:台中蓮社 簡金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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