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職稱): 林保光


新聞來源:
聯合報


發佈日期:
05/18/2010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實施一甲子,佃農都已繼承至第二、三代,有人不再務農,地主
想把土地另租他人或出售,仍須獲佃農同意,抱怨出現「小地主,大佃農」現象,要求修法「還地於民」。



高雄縣鳳山市林姓地主是三七五條例實施後的第三代地主,在台南家鄉有一片5公頃農地,當年地主是他爺爺,原本只有五名佃農,但三七五減租後,已有十多名佃
農。



「土地好像變成不是我們家的。」林姓地主指出,「世襲」的佃農當中有人不再務農,託人代耕,拿別人的地當「二房東」,還擁有請領政府休耕補助的權利,以及
處分農地的同意權,只要佃農堅持不同意轉租或轉賣農地,地主也拿佃農沒辦法,讓原本是政府照顧弱勢佃農的政策,如今已經變調。



地主以一份契約為例,佃農租用面積0.38公頃,年繳「租穀」249台斤稻當租金,以現在每斤稻米12元換算,佃農一年繳地租不到3000元,卻可以根據
獎勵水旱田輪作、契作的補助標準,每年休耕二期,每年向政府請領三萬多元。



林姓地主指出,地主收到的租金,只是佃農穫得政府補助的十分之一,如果佃農有實際耕作,獲得補助還有道理,但沒耕作,只用別人的地和佃農名義來申請補助,
「好像是政府白送錢給他們一樣」。



林姓地主曾打算要把農地賣給別人,或轉租給其他農民,可是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佃農不但有優先承購權,也有權不同意地主轉賣土地。林姓地主說,就算賤價賣
地,地主要將賣地的錢,分三分之一給佃農,就以他在台南的農地,公告現值一分地70萬元,但市價只有40萬元,讓他懷疑,「現在弱勢的,究竟佃農,還是地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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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主大佃農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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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主大佃農 老農不愛
 


農委會的「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已行文各農會開始推動,但許多農民仍有疑慮,擔心農地長期出租給佃農「以後會收不回來」,且獎勵休耕制度,也讓許多農民情願領休耕補助、不願出租農地。


彰化縣和美農會總幹事郭德勝說,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立意佳,但初期並不好推動,因為老農普遍存有早期三七五減租的印象,仍擔心農地出租會收不回來,農會已加強對農民宣導,在租賃契約下,絕不會有農地收不回來情況。


「小地主大佃農」為了活化休耕地,針對2006、2007年休耕農地若出租給承租戶耕作,承租一年的農地政府補助每公頃3萬5000元租金,承租戶
自行負擔1萬元租金。若租農地3年以上,政府每公頃補助4萬元,承租戶負擔1萬元,農民每期每公頃就可拿到5萬元。不過若非2006、2007休耕地,政
府僅補助承租戶租金利息。


「要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休耕制也應再檢討。」郭德勝說,因為政府同時有休耕補助,每公頃補助4萬5000元,有些農民情願選擇休耕領錢,也不願出租,但休耕地太多,即使有種綠肥,也常雜草叢生,病蟲害不好防治,影響到附近良田病蟲害防治,不利整體農業。


秀水鄉農會總幹事吳漢忠說,目前老農對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的確接受度不高,多數老農能做的、情願自己做,也不輕易將農田出租。


縣府農業處農務科表示,休耕雖然有補助,但農民仍需負擔綠肥、耕除的人工,仍不如租金補助優惠,且不會讓農地荒廢,近期會再下鄉舉辦說明會,增加農民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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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佃農大地主」 提高休耕地利用


2009/02/26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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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執行方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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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結合活化休耕地及小地主大佃農政策 擴大農業經營規模


文號:5463
98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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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鐵男/高縣報導】因應經濟不景氣,高縣府推出「搶救失業-回歸田園」
222專案迴響熱烈,共337人報名。縣長楊秋興認為,中央推行「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活化農村,與「222專案」立意不謀而合,而「222專案」正可作為
該政策的「育成中心」。他指示農業處積極宣導,輔導農村社區提案爭取十年兩千億農村再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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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主大佃農 立意好 高縣率先開辦「222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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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補助,重造農村風貌。


高縣府「搶救失業-回歸田園」222專案,上週五報名截止,計有337人報名,其中鳳山區最多,達221位,岡山區與旗山區也分別有98及18位,反應熱烈。農業處已洽台糖先行租用大寮農場20公頃試辦,若成效良好將擴增至45公頃並延長租期。



而近來中央政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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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縣長頒贈「十大神農」匾額賀李惟裕得獎 {台南}
中國國民黨台南縣議會黨團所有議員針對中央到地方提出不少建言{台南}
中國國民黨台南縣黨部主任委員李全與台南縣農會總幹事吳正仁向中央表達抗議{台南}





積極推行「小地主大佃農」政策,鼓勵無力耕作或無意營農之地主出租農地,由農漁會擔任農地租賃平台,政府提供補助,讓專業
農民、產銷班或合作社等大面積承租耕種。縣長楊秋興認為此構想十分好,讓想從事農業者以較低廉的經費承租,使農地充分使用,與縣府「222專案」用意不謀
而合。


楊縣長表示,一般民眾如家裡非務農或不具備相關知識,難以成為大佃農,而高縣「222專案」像是「小地主大佃農」的育成中心,讓在都市與想轉型的民眾先從打理兩分地開始,學習耕種的知識與技術,未來便有機會拓展成為「大佃農」。



楊秋興指示農業處多宣導說明,讓各農村、農民瞭解「小地主大佃農」的政策資訊。另外,配合農村再






生條例,中央擬在十年內投入兩千億元經費作為農村再生基金,預算龐大,他也請副縣長葉南銘就此案召集農業、社會、地政、原民處等相關單位充分瞭解,輔導農村社區提案爭取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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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主大佃農政策 承租戶︰增加成本




從事農業人口老年化,政府推出「小地主大佃農」計畫,希望讓老農退休、活化農地利用。(記者謝鳳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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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農地利用與調整農業經營結構,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試辦計畫


文號:5364
9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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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示意圖





 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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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9/05/10 04:09
記者鍾麗華/調查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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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主大佃農貸款要點
中華民國97年12月30日農授金字第0975080470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98年4月9日農金字第0985080168號令修正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為促進農地流通及活化農地利用,鼓勵老農或無意耕作農民長期出租農地,並輔導農業企業經營,減少農地休耕閒置,促使農業轉型升級,提高整體農業競爭力,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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