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解釋經題
一 識者心之別名
八識規矩頌,是唐代玄奘大師所造。這是玄奘大師於翻譯得數百卷唯識經論之後,對於唯識學中的「八識」,提綱攜領所作出的總結。全部頌文,七言一句共四十八句,四句一頌分為十二頌,每三頌為一組,計四組。即前五識頌,第六識頌,第七識頌,第八識頌。八識的行相、業用、性別、識量、所緣、相應等,全包括在頌文之中。唯頌文辭約理著,言簡義豐,每一頌中都有許多佛學專有名詞,若不詳加講解,一般人很難瞭解。因此,乃有八識規矩頌講座的開設。
八識規矩頌這五個字頌題,重點在「八識」二字,尤其是這個「識」字,要特別加以詮釋。識是什麼? <大乘義林章> 曰:「識者心之別名」。因此、識就是「心」。在唯識學上稱識而不稱心,只是一種方便,因為心與識是一體兩面的東西。 <大乘廣五蘊論> 上說:「云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能採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這樣看來,心、意、識三者,也全是一樣東西了。那麼,或有人問:「心又是什麼呢? 」依照佛經上說,「心」是我們精神作用的主體。原來依照佛教的教義,所謂「宇宙] (物質世間,我人賴以生存的環) 和人生 (有情世間,我人的生命體) ,不是神 (大梵天或上帝)所創造,不是無因而生,這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存在的。
照佛經上說,構成宇宙和人生的質料有五類,叫做色、受、想、行、識。這在佛經上叫做「五蘊」。蘊是積聚的意思,積聚許多同一性質、同一系列的事物或心理活動,把它歸成一類,就叫做蘊。世界上所有的物質現象、和我人的心識活動,可以歸納成五類,就是前面所說的五蘊。由五蘊的「因緣和合」,而有「有情世間」——有情識、情見的眾生,和「器世間」——我人所賴以生存的物質世界的生起和存在。茲再分釋五蘊如下:
一、色蘊: 色蘊的色,是物質的意思 (不是顏色、美色的色) ,組成色蘊的內容是地、水、火、風四種元素。其實真正所指的不是地、水、火、風四種實物,指的是堅濕、暖、動四種物性。由此四種物性,構成宇宙萬物,也包括著我們物質性的 身體在內,此即所謂「色身」。
二、受蘊: 受蘊是我人感官接觸外境所生起的感受。此感受,有使我人愉快的樂受,有使我人不愉快的苦受,和既無愉快亦無不愉快的捨受。其實這就是感情作用。
三、想蘊: 想蘊是知覺作用,也就是我人的感覺器官接觸外境,心識上生起分別、認識的作用。這在現代心理學上,相當於「知」,由知而形成概念。
四、行蘊: 行蘊是我人的意志活動,這是心識中「思心所」的作用。思心所作了決定,由身 (動作) 和口 (語言) 去執行,這就是身行、語行、意行。行就是行為,也稱為「造作」,行為的後果就是「業」——身、語、意三種業。
五、識蘊: 佛經上說,識蘊是「於所緣境了別為性」。事實上就是我人認識作用的主體,也就是心識。在小乘佛教時代,只說「六識」,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識,大乘佛教發展為八識。就是在六識之後,發展出末那識、阿賴耶識。這在唯識學上稱為「八識心王」,也就是「八識規矩頌」中八識二字的來源。
佛經上說,我人的身心,是由五蘊組合而成的,即所謂;「五蘊假合之身」。五蘊又稱「名色」,色是物質的組合,名是精神的組合,如下表所示:
色——————————物質組合——物——色
受——————————┐
想——————————┼ 精神組合——心——名
行——————————┤
識——————————┘
五蘊是構成宇宙萬有的質料 (包括物質世界和各類有情——一切生命體) ,識蘊是「主觀的能認識的主體」,色、受、想、行四蘊是「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如下表所示:
識——————————主觀的能認識的主體——我
色——————————┐
受——————————┼ 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我所
想——————————┤
行——————————┘
識者心之別名,識就是心,亦名月意,也就是我人精神活動的主體。
二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規以正圓,矩以正方,所以古人說:「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規與矩,本來是木匠正方圓的工具,引申出來的意思,有軌範、法則的意義。所以八識規矩,表示八識行相,各具境、量、性、界的不同,有其規矩井然而不可雜亂者,於此,先抄錄出全部頌文,再依次解釋頌題:
八識規矩頌
唐三藏法師玄奘造
【前五識頌
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七八好相鄰,合三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第六識頌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性界受三恒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第七識頌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恒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恒摧,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第八識頌
性唯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爭。
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受薰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
不動地前才舍藏,金剛道後異熟空,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十二首頌文,如上所錄,於此先解釋頌題如下:
一、八識: 識者心之別名,是我人精神作用的主體。在唯識學上,把識分析為八種,即是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個識。眼、耳、鼻、舌、身是五種感覺器官,合稱前五識; 意識稱為第六識,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的綜合中心; 末那識稱第七識,是有情「自我意識」的中心,阿賴耶識稱第八識。它含藏「萬法種子」,是生起宇宙萬法的本源。
二、規矩: 規矩是規範或法則,這八個識,在眾生位上,它們的行相、業用、境、量、性、界,固然有其規矩法則,即是在修行證果位上,也有其規矩法則,所以稱八識規矩。
三、頌: 頌是一種文字體栽,含有讚美的意思,印度梵語稱為伽陀,義譯為偈。頌的形式似詩而不用韻,通常四句一首,用四、五、六、七字均可,若意思未表達完,可以繼續下去。佛經中用頌,目的在便於記憶。本頌用的是七字一句。
四、唐: 朝代名,西元六一八年建國,傳十九帝,西元九零六年為後梁所滅。「盛唐」時代,是我國歷史上少有的太平盛世,國威伸張於全世界,現在世界各大城市都有「唐人街」的存在,是以「唐人」代表中國人的意思。
五、三藏: 佛經結集,有經、律、論三藏,合稱大藏經。即佛陀所說的法稱之為經,佛陀為僧團所訂的戒律稱之為律,後世佛弟子注釋佛經、或依據佛經而發揮其義者,稱之為論。
七、法師: 法者軌則,師者教人以道,所謂「傳道、授業、解惑」也。指通達佛法,又能引導眾生修行之人。三藏法師,指精通經、律、論三藏之法師。若僅通經或律,稱為經師、律師。造論闡揚經義者,稱論師。法師是一個很尊貴的名詞,經律中廣載,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具足以下十種條件,稱為法師。這十種條件是:
一者五官端正,二者六根圓備,三者出身望族,四者品德善良,五者守持戒律,六者通研三藏,七者威儀具足,八者勝辯言詞,九者聲音美好,十者忍辱知足。<瑜伽師地論> 卷八十一中,對此有更詳盡的說明。不過這個名詞現在已通俗化了,變成泛稱出家眾的名稱了。
八、玄奘: 我國最有名的三藏法師,曾到印度求法,下一節再詳予介紹。
九、造: 造是著作的意思,如各種論典,均稱某某造
三 歷史上偉大的譯經家玄奘大師
玄奘三藏,河南偃師人,生於隋文帝開皇二十年 (西元六零零) ,俗家姓陳名緯,有兄長捷先在洛陽淨土寺出家,師於十三歲時亦隨兄出家,就慧景聽 <涅槃經> ,就嚴法師受 <攝大乘論> 。武德元年,與兄同入長安,未幾赴成都,就道基、寶遷二師學 <攝論>、 <毗曇> ,武德五年受具戒,再入長安,時有法常、僧辯二大德俱講 <攝論> ,師又就聽之,以諸師各異宗途,聖典亦有隱誨,不知適從,乃欲西行天竺以明之,表請不許,師不為屈,乃就止蕃人學西域書語,於貞觀三年私發長安,西行求法。
師經蘭州出玉門關,涉八百里流沙,途中失水,師誓西行一步而死,不願東退一步而生,歷經艱險,抵達高昌國,高昌國王麴文泰崇信佛法,於師禮供殊厚,派遺車馬侍從,送師西行,經阿耆尼等國,度蔥嶺,至素葉城,謁突厥葉護可汗,再度鐵門西行,於貞觀七年始抵印度。他曾到過喬賞彌、阿瑜陀、舍衛城諸國,後來到中不竺那爛陀寺,依護法論師弟子戒賢 (時已逾百歲), 學 <瑜伽師地論> 及十支論奧義,前後為時五年,復從杖林山勝軍論師學 <唯識抉擇> 及瑜伽、因明之學。然後巡禮聖跡,遍歷天竺諸國,參訪各地論師,之後再返那爛陀寺。以其和會中觀、瑜伽二宗所造之 <會宗論> 三千頌呈戒賢論師,戒賢稱善。
時戒日王致書戒賢,請差大德四人,善大小內外之學者,與烏荼國小乘論師辯論。奘亦受是命,以 <制惡見論> 一千六百頌一破得烏荼國小乘論師之 <破大乘義七百頌> ,由是聲譽益著。貞觀十五年,戒日王於曲女城設大會,與會者有十八國王,大小乘僧三千餘人,婆羅門及外道亦數千人。奘師受請登寶床為論主,以有名之 <真唯識量頌> 論文,闡揚大乘,破斥異說。大會十八日,無能破之者,戒日王宣佈論主獲勝,與會者共尊之為「大乘天」——大乘的聖人。
奘師於貞觀十九年初,奘師回至長安,道俗出城相迎者數十萬。二月謁太宗皇帝於洛洛陽,太宗迎慰甚厚。奘師由天竺請回經典六百餘部,謁於長安弘福寺從事翻譯,先後譯出經論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其中以法相唯識一宗的經論為主。如於貞觀二十二年譯出 <瑜伽師地論> 百卷,以後絡續譯出 <解深密經>、 <攝大乘論> 、 <百法明門論>、 <大乘五蘊論>、 <唯識二十頌> 、 <唯識三十頌> 等。
奘師譯 <唯識三十頌> 時,本欲將十家釋論各別全譯,後以弟子窺基之請,糅集十家釋論成為一部,其間異議紛紜之處,悉折中於護法之說,這就是中國唯識宗的基本典籍 <成唯識論> 。奘師之學,由窺基繼之而加以發揚,開創了我國法相唯識一宗。
<八識規矩頌> ,是奘師譯得上千卷唯識經後,於「八識」作一提綱攜領之作。奘師一生「譯而不作」,他除了一部 <大唐西域記> 流傳下來外,在天竺所寫的 <會宗論> ,
<制惡見論> , <三身論> ,可惜都未譯成漢文,梵文本已失傳,而今流傳下來的,就只有這 <八識規矩頌> 十二首頌文了。
附記: 相關名相表解
一、四大、五蘊: 四大具稱四大種,為宇宙間物質的基本因素,大者普遍義,種者因義。 五蘊,為構成器世間與有情世間的質料,蘊者積聚義。我人的身心,前者是四大(色蘊)的組合,後者是受、想、行、識四蘊的組合,即所謂五蘊和合的生命體。
┌ 地——以堅為性
四大種┼ 水——以濕為性
├ 火——以暖為性
└ 風——以動為性
┌ 色蘊——色為質礙義——為四大組合——物質————色
├ 受蘊——領納——一苦樂感受——┐
五蘊—┼ 想蘊——攝取表像——形成概念—┼——精神作用——心
├ 行蘊——造作——意志行為———┤
└ 識蘊——了別——認識作用———┘
二、十二處、十八界: 五蘊是精神和物質的組合,事實只是色、心二法。物質是色法,色法粗顯易解,所以歸納為一色蘊而詮釋之; 受、想、行、識四蘊是心法,心法「冥漠難彰」,所以開為四蘊以詮釋之。但眾生根器不一,迷悟程度不等,有人迷於心而不昧於物,故佛陀為之五蘊; 開心法為四,合色法為一。有人昧於色而不昧於心,佛陀復為之說十二處——合心法為一個半,開心法為十個半。亦有對色、心二法俱不瞭解者,佛陀復為之說十八界——開色法為十個半,開心法為七個半。其實這全是由色、心二法開展出來的。十二處、十八界如下表所示:
第二講 唯識大意
一 唯識學統
<八識規矩頌> ,是詮釋「八識」的頌文。八識,是唯識學的基本理論。因此,要學習 <八識規矩頌> ,必先對唯識學有所瞭解,不然,根本不知道詮釋八識的意義何在。於此先把唯識學的大意作一概述,並且先自唯識學的學統作一介紹。
唯識學、是法相宗的宗義。而中國的法相宗,是源自印度的瑜伽行學派而建立的。原來印度的大乘佛教,以「中觀學派」與「瑜伽行學派」為二大主流。中觀學派,是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菩薩所建立的。佛滅度後七百年,南印度龍樹菩薩出世,當時凡夫外道、執著於我法實有,小乘有部,執著於我空法有。執常執斷,計一計異,是一個邪說充斥的時代。龍樹廣造論典,揭示「諸法性空」之義,破諸邪執,大成佛教空宗。此宗是依龍樹的「中觀論」一書而建立的,後世稱之為「中觀學派」。此後二百年,中觀學派的學說是印度大乘佛教的主流。
但龍樹提倡的空觀,是以「緣起性空」,諸法無自性立論,並非徒持空見,妄計一切皆空。唯傅至後世,則流為「惡取空」,於世俗諦,不施設有; 於勝義諦,真理亦無。此謂之惡取空,亦謂之沈空。佛滅後九百年頃,無著、世親二大菩薩出世,當時印度的思想界,一方面是中觀學派的空——一切皆空的惡取空,一方面是小乘外道的有——我法實有或我空法有。沈空或實有,皆是邪執,因此無著世親二菩薩,資於小乘之實有,鑒於大乘之沈空,揭示大乘有義,大成大乘有宗。有宗之有,破斥我法二執,故不同小乘之有; 遮遣惡取空見,以矯治大乘沈空。故此有是真空妙有,唯識中道。
大乘有宗,是依據彌勒菩薩的 <瑜伽師地論> 、 <大乘莊嚴論> 、 <辯中邊論> 、 <金剛般若論> 、 <分別瑜伽論> 等五部大論而建立的。據說兜率天彌勒內院的彌勒菩薩,曾降臨中印度阿瑜陀國,在瑜遮那講堂,為無著說五部大論。事實上,彌勒菩薩並不是歷史上實有的人物,或者是世間另有一位彌勒之人。或謂五部大論可能是無著所作,托以彌勒菩薩之名以示矜重。無著以 <瑜伽師地論> 為本論,又造 <顯揚聖教論> 、 <攝大乘論> 、 <順中論> 、 <集論> 等論典,演說瑜伽教理,故後世之為「瑜伽行學派」。
世親是無著的異母弟,約在西元第五世紀初年出生。他初在小乘有部出家,修學小乘。他欲深究有部教理,曾到有部根據地伽濕彌羅城,精研有部教理四年,後來著造 <俱舍論> 一書,為中國俱舍宗所依的論典。世親在北印度弘揚小乘,無著憫之,托以疾病,誘其來見,為之具說大乘要義。世親聞兄教誨,自小乘轉入大乘,繼承無著的學說,廣造論典,大成法相唯識宗義。世親在唯識學方面的著作,主要者有 <攝大乘論釋> 、 <百法明門論> 、 <大乘五蘊論> 、 <唯識二十論> 、 <唯識三十論> 等。其中尤以 <唯識三十論> 一書,為唯識學理論的基礎。世親之後,十大論師相繼出世,各為 <唯識三十論> 造釋論,闡揚此派學說。十大論師中,以護法的貢獻最著。
護法的弟子戒賢,在中印度佛學中心那爛陀寺,弘揚唯識。西元七世間,玄奘大師西行求法,從戒賢學唯識五年。回國之後,廣譯有宗經論。奘師曾把十大論師各造的 <三十論> 釋論攜回國內,欲各別翻譯,後以弟子窺基之請,以護法的釋論為主依,糅合十家之說,綜合而成 <成唯識論> 。窺基繼承奘師之學,造 <成唯識論述記> 、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 <瑜伽論略纂> , <雜集論述記> 等著述,大成我國法相唯識一宗。
窺基之後,代有傳人,窺基的弟子慧沼,造 <成唯識論了義燈> 、 <因明篡要>; 慧沼的弟子智周,造 <成唯識論演秘> 、 <因明疏前記> 及 <後記> 。智周的 <成唯識論演秘],與窺基的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及慧沼的 <成唯識了義燈> ,合稱為「唯識三疏]為研究 <成唯識論述記> 必讀之書。智周的弟子如理,又作 <成唯識論疏義演>、<成唯識論演秘釋> ,內容則流於瑣細。此宗成立之後,百餘年間,學習者甚眾,宗風頗盛。唯後來華嚴及禪宗興起,且如理之後,後繼無人,此宗就逐漸衰微了。到唐武宗會昌法難興起,此宗一脈相傳的論疏多被焚毀,此宗就逐漸失傳了。
明季末年,普泰、明昱、德清、智旭諸師,及王肯堂、王□諸居士,曾從事研究,唯以重要註疏散佚,所得成果有限。未幾清兵入關,研究風氣也就中斷了。到了清季末年,石棣楊仁山創設金陵刻經處,自日本請回我國散佚經典三百餘種,其中不乏唯識論疏,刻版重印,加以提倡。入民國後,學人研究唯識,蔚為一種風氣,南有南京「支那內學院]的歐陽漸,北有北京「三時學會」的韓清淨,以及太虛大師創立「武昌佛學院」的師生,都研究及弘揚唯識,此千年絕學,乃重告復興。
二 萬法唯識
唯識學的基本理論,即所謂「萬法唯識」,唯識家以為,宇宙間一切法相 (現象) ,全是識所變現,此即所謂「唯識無境」——境,就是宇宙萬有的一切現象。這一切現象,非外在的真實存在,而是識所變現出來的。這叫做:「識所緣,唯識所變」。
識是什麼? <大乘義林章> 曰:「識者心之別名」,又曰:「識者心也,由心集起彩畫為主之根本,故經曰唯心; 分別了達之根本,故論曰唯識。或經義通因果,總言唯心,論說唯在因,但稱唯識。識了別義,在因位中識用強故,說識為唯,其義無二。二十論曰: 心意識了,名之差別。]
由上文可知,識就是心。但此心,並非我人胸中的肉團心。胸腔中的肉團心,只是循環系統中壓銜血液的器官,沒有了別認識的作用。或有人曰,既然不是胸中的肉團心,當然是腦袋殼中的大腦。這也只對了一半,因為離開大腦固然沒有識,但大腦並不是識。這好比有了燈管 (電燈泡) 電才會發光,但燈管並不是電。燈管只是物質性的工具,通上電流才會發光。以此類推,大腦也只是物質性的工具,如果沒有識,它同樣沒有瞭解、分別的認識作用。
識究竟是什麼? 事實上,識只是一種「功能」,功用和能力。簡單的說,識就是一種[能量」。我們由下列三種界說,以說明之:
一、識不是一種有質礙性的物質,而是一種功能。識有四個名稱,曰心、意、識、了,唯識家解釋這四種名稱,謂:「積集義是心,思量義是意,了別義是識。] 如抬頭見時鐘,這是明瞭; 繼而分別時間,是名分別。而此四種名稱,指的都是一種無質礙性的功能。並且八種識均有這四種功能。都可通稱為心、意、識、了,不過以功能殊勝來說,則第八識積集諸法種子,生起諸法,名之為心; 第七識恒審思量,執著自我,名之為意; 前六識了別各別粗顯之境,名之為識。以上數者,只是一種能變的法性,而法性是離開名稱言說的境界,唯識之教,是「即用顯體」 。說到其體,名為「如如」: 說到其用,名為「能變」。「能」則勢力生起,運轉不居;「變」則生滅如幻,非實有性。唯識立論,謂離識之外,無有外境
。而所謂識,亦不過為一能變的「功能」而已。
二、識的功能,非局限於肉身,而交遍於法界 (全宇宙) 。大腦是有質礙性的物質,而識是無質礙性的功能。大腦的感覺神經、運動神經,作用只限於我人的身體;而我人的識,目之所見,耳之所聞,以至於意之所思 (所謂法境) ,山河大地,日月星晨,皆在我人心識之中。識量同於虛空而無極,因此識的功用交遍法界 (此係就種子而言,至於識的現行,則隨量之大小而有局限。)
三、識為種子起現行,而種子起現行必待眾緣。識本來是一種功能,此功能未起現行時,不稱識而稱種子; 種子起現行時,不稱種子而稱識。所以種子是潛在的功能,識是潛在功能發生的作用。而種子起現行,必待緣具。此緣有四種,曰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此於後文再釋。
三 唯識中道
西元七世紀間,印度的戒賢論師,依 <解深密經、無自相品> ,將如來一代時教,判為「三時教相」。這三時教相是:
一、第一時有教: 如來為使一切起惑造業的眾生,入於佛道,而說業感因緣諸法,即四聖諦十二因緣法門,令諸凡夫外道趣入小乘教法。
二、第二時空教: 如來為使一切雖斷我執未斷法執的小乘者,宣說諸法皆空之理,為令諸小乘趣入大乘的教法。
三、第三時中道教: 如來更為欲斷除小乘人偏有,及大乘人偏空的執著,而說非有非空的中道教。此中道教圓融俱足,是如來究竟了義的大乘教。
以上三時教內,前二時為如來的方便教法,是不了義教; 第三時為如來的真實教法,是了義教。而法相唯識宗的教義,便是宣說三自性、三無性的唯識中道,故法相唯識宗又稱為中道宗。
中道是什麼? 經云:「中以不二為義,道以能通為名。」中道是離開二邊對立——離開常、斷二見、有、無兩邊,而臻於不偏不倚的中正之境。
唯識中道,是建立在三自性和三無性的理論基礎上。唯識家以為,世間萬法——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有三自性,也都有三無性。三自性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而三無性是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
原來唯識學立論,以為宇宙萬法,皆是能變的心識、所變起之境,這即是「萬法唯識」。而心識所變的外境,依其原始的性質,可分做三類:
一、妄有性: 這類事物本來沒有本體,是我人假立名相而有的,而我人卻普遍的執著計較,計較的物件,不外是名稱言說或義理,名稱言說不是實有,只有「妄有]。
二、假有性: 這類事物,是因緣和合——眾多因素條件所生起的,如以磚瓦木石築成房屋,以泥土工具做成瓶缽,它沒有本身的實體、自性,不過是「組合」的存在 (仗因托緣的生起存在) ,這也不是實有 ,只是「假有」罷了。
三、實有性: 這是諸法的實體、自性,它不是虛妄的、暫時的存在,而是絕待的、超越的存在,事實上這是諸法絕待的理體,也即是「實性」——真實的存在。
以上三類,在佛學術語上稱為「三自性」——即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如 <解深密經> 上說 :「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假名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 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相、、、、、、云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經文中的「相」字,在此處就是性的意思。所以,換一個方式說,三自性就是:
一、遍計所執性: 這是我人對一切事物,普遍的執著計較。執著於五蘊和合的假我為實我,執著於條件組合的假有為實法。或執於相,或執於名,或執於義理,時時計較,處處計較,這一切執著計較,就是我人煩惱生起的原因。
二、依他起性: 依他起的「他」,指的眾緣——眾多的因素條件。世間萬有,沒有孤立生起或存在的,全是因素條件的組合。既是組合,就會隨著組合條件的改變而變化。所以它沒有「自性」 ——即是沒有固定不變之性。
三、圓成實性: 圓者圓滿,成是成就,實是真實,合而言之,就是圓滿成就的真實體性。這真實體性不是事相,而是「理性」——超越相對的絕待真理。也就是二空——在我空和法空之後,所體證的理體。這理體也就是真如。
三自性,是以依他起性為中心。仗因托緣生起的事物,只是暫時的現象,不是永恒的實體。我人若在這因緣和合的事物上執著計較,這就是遍計所執性——普遍的計較執著,執我執法、執常執斷。如果徹悟諸法緣生,常一切時,在依他起諸法上、無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這就是圓成實性。 <唯識三十頌> 上說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前性,指的是於依他起法上,遠離普遍執著計較的遍計所執性。
因此,圓成實性,是「二空」——我空、法空之後,所顯的圓滿成就的諸法實性,也就是依他起諸法的「法性」。
一切諸法,各具三自性,同時也各具三無性,那就是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無性,就是無自性。試想,宇宙萬有,無非全是一時組合的假相,依此假相,而立假名。我人在這一切假名、幻相上執著計較,假名幻相何嘗有其自性? 其次說生無性,依他起之法,是仗因托而生起的,它是隨著因緣的聚散而生滅,它何嘗有固定不變的自性? 最後是勝義無性,所謂勝義,就是真如。 <唯識三十頌> 曰:「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唯識實性就是圓成實性。圓成實性是超言絕慮的絕待之法,顯二空之妙理,所以說勝義無性——勝義如果有自性,就不是絕待的勝義了。
附記: 相關名相表解
一、三自性: 三自性為唯識宗一切法義的根本,南海寄歸內法傳曰: 相宗以三性為宗。
┌遍計所執性——於依他起之事物上、分別執著名相,妄認為實我實法。
三自性—┼依他起性——萬法皆以因緣和合生生起,只是組合,而無自性。
└圓成實性——於依他起法上、常一切時遠之離執著,即圓成實性。
┌相無性——此相為妄情所現,假名安立,故無自性。
三無性—┼生無性——仗因托緣而起的事物,只是組合,而非實有,故無自性。
└勝義無性——勝義是二空所顯真如,真如若有自性,就不是絕對的勝義了。
二、三性中道: 中道是遠離空有二邊,無增無減的意思。世間一切法,每一法都具足三 性,謂之「三性各具中道」,也各具三性對望中道。
┌情有——非空
┌遍計所執性┤
│ └理無——非有
│
│ ┌假有——非空
三性各具中道—┼ 依他起性 ┤
│ └實無——非有
│
│ ┌真實——非空
└ 圓成實性 ┤
└無相——非有
┌ 遍計所執性——體相都無———非有┐
│ │
三性對望中道—┴依他起性———如幻假有┐ ├中道
└——非空 ┘
第三講 八識心王
一 前五識
古來大德和現代時賢,講八識規矩頌的,多是一開始就由頌文講起。按照頌文的順序往下面講。本頌四十八句頌文,已在第一講中錄出,我們看得出來,頌文中充滿了佛學名詞,並且頌文中的名詞,前後都有連帶關係。我們若一開始就講頌文,勢必把有連帶關係的名詞加以割裂,講起來有困難,聽的人也可能聽不出頭緒來。我們現在換一個方式,先講解頌文中的名詞,到名詞全部瞭解,再講解頌文,才能聽出頭緒,融會貫通。現在我們依照八識心王,五位心所,識體四分,九緣生識等順序講下去,最後再講頌文。
學習唯識學,有一本入門的論著必須要讀,那就是世親菩薩造的 <百法明門論> 。這本論著,在「一本十支」之學中,稱作「略陳名數支」。顧名思義,就是粗略的解釋百法名數。百法是什麼? 原來世間事物,林林總總,不可勝計,此泛稱之為「宇宙萬法」。萬法不能一一為之說明,乃用分類歸納的方法,把萬法歸類。因此,世親菩薩將萬法約之為百種,復□之以五位,稱之為「五位百法」。五位百法是:
一、心王法: 八種,稱為八識心王。
二、心所有法: 五十一種,稱為五十一位相應心所。
三、色法: 十一種。
四、心不相應行法: 二十四種。
五、無為法: 六種。
於此,今日就講五位百法中的心王法——八識心王。
八識心王,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識就是心,何以我人一心而八識? 原來我人通常執著於實我實法——把宇宙間的一切視為實體。說到心時,也隱然有一整體的東西存在。唯識家以分析的方法,分析此心為八,以破遺我人的執著。於此先來探討前五識。
前五識、即眼、耳、鼻、舌、身五識,這是我人的五種感覺器官,其作用是:
一、眼識: 依於眼根,緣色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二、耳識: 依於耳根,緣聲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三、鼻識: 依於鼻根,緣香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四、舌識: 依於舌根,緣味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五、身識: 依於身根,緣觸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前五識,是感覺器官,依於我人色身中的五根 (即眼、耳、鼻、舌、身五根) 而生起
,所以又有以下五種名稱:
一、依根之識: 此識依其根而生起。
二、根發之識: 此識由其根而發生。
三、屬根之識: 此識是屬於其根之識。
四、助根之識: 此識助其根而起分別。
五、如根之識: 此識如其根而命名。
五識依於五根而生起,但所依之根,又有內根、外根的分別。外根,就是我人視覺可見的眼睛、耳朵、鼻子、舌頭、和身體。但這五種根,是四大合成的物質,它的作用是扶助內根,為內根所依託處,這在佛經上稱為扶根塵、扶助內根的塵法。扶根塵不能生識,生識的是內根,又稱之曰「淨色根」,亦名勝義根。佛經上說: 勝義根質淨而細,有如琉璃,肉眼不可見,唯佛眼天眼可見之。近代科學發達,使我們知道所謂淨色根,事實上就是人體的神經纖維和神經細胞。淨色根有發識取境的作用,功能殊勝,故名勝義根。
眼、耳、鼻、舌、身五識,緣色、聲、香、味、觸五境,五境又稱五塵,麈者虛浮之法,生滅變異,隨著因緣而改變; 塵也是染汙的意思,以此五者,能染汙我人的心識,所以稱塵。五識所取之五境,分別說明如下:
一、眼識: 眼識緣色境,此色是顏色之色,非有質礙性(物質) 之色。此色有三類:
1、顯色: 有十三種,青、黃、赤、白、光、影、明、暗、雲、煙、霧、空。
2、形色: 有十,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
3、表色: 有八,取、捨、屈、伸、行、住、坐、臥。
4、法處色: 有五,極回色、極略色、定自在所生色、受所引色、遍計所執色。
二、耳識: 耳識緣聲境,此境有三:
1、執受大種因聲: 人之語言、動作 (如鼓掌) 所發之聲音。
2、非執受大種因聲: 自然界所發之聲音,如風聲、水聲等。
3、俱大種因聲: 人與物質界共發之聲音,如吹笛、奏蕭,伐木、鑿石等。
三、鼻識: 鼻識緣香境,此有六種,三實三假,三實者,順益者名好香、如沈檀; 違損者合惡香、如糞穢; 無順違者名平等香,如土石。三假者名俱生香,和合香,變異香。
四、味境: 舌識緣味境,此有六種,有甘、酸、咸、辛、苦、淡。
五、身識: 身識緣觸境,即是我人的觸覺,略說如冷、暖、滑、澀,輕、重、痛、癢,細說有二十六種,不細述。
五識只能了別自己界限以內的東西,不能越出自己的功能範圍以外。如眼只能緣色,不能越色而緣聲; 耳識只能緣聲,不能越聲緣香,其他各識亦然。並且,五識緣境,只是感覺,「唯是現量,不帶名言」,所以無分別的功能。分別色、聲、香、味、觸五境的內容,是第六意識的功能。此將在下一節敘述。
二 第六識
第六識名意識,這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我人的思考、判斷、記憶、決定,以至於喜怒哀樂的情緒用,全是第六識的功能。
前五識各有其根,第六識也是依根而生起。前五識是依於清淨四大組成的淨色根,是色法之根; 第六識依於第七末那識,是心法之根。前五識緣色、聲、香、味、觸五境,緣的是色法; 第六識緣法境,是心法。前五識只能了別自己界限以內的東西,而第六識則是前五識任何一識發生作用,第六識即與之同時俱起,以發生其瞭解分別的作用。
意識與前五識比較,它有下列幾種特點:
一、意識緣慮法境,它能瞭解分別一切外境。
二、意識能了別一切色法 (物質現象) 的自相與共相。即此物單獨的形相,及與他物 比較的差別相。
三、意識不僅了別現下之事之理,且能了別過去、未來之事之理。
四、意識不僅是剎那了別,還能相繼不斷的了別。
五、意識「思心所」 的造作,能造成業果。
意識有「五俱意識」 與「獨頭意識」的分別,五俱意識是:
一、意識與眼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眼俱意識。
二、意識與耳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耳俱意識。
三、意識與鼻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鼻俱意識。
四、意識與舌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舌俱意識。
五、意識與身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身俱意識。
五俱意識,並不是同時五俱,而是或一俱、或二俱、或三俱、或五俱,視緣而定。
前六識緣外境,有四種原因。 <瑜伽師地論> 稱:「六識緣境,有四因故,能令作意警覺趣境。」這四因是:
一、欲力: 欲是希望,如果心識對外境,生起愛著,就對外境生起作意 (注意) 力。
二、念力: 念是記憶,如對外境「似曾相識」,生起記憶,就對此境生起注意。
三、境界力: 心識所緣的境界,極為特殊,就對此外境生起注意。
四、數習力: 就是習慣性,如穿越馬路,習慣上要注意有沒有車輛。
再者,五俱意識緣外境時,要經過五段程式,才能充分發生其了別作用。這五段程式,又稱為「五心」。五心是:
一、率爾心: 這是前五識根境相對生識,剎那間的了別。
二、尋求心: 這是五俱意識於前五識剎那了別之後,生起尋求之念,以了別外境。
三、決定心: 五俱意識尋到了目標,決定去了別。
四、染淨心: 五俱意識了別外境後,所生起的善惡染淨之心。
五、等流心: 這是因五俱意識的善惡染淨,相續流轉,而成就善惡之業。
獨頭意識,是不與前五識俱起,單獨生起的意識。獨頭意識緣慮的只是法境。獨頭意識又分為四種:
一、夢中獨頭意識: 這是在睡覺的時候,緣夢中境界生起的意識。夢境在三量中是非量,所以我們不必為夢境所困惑。
二、定中獨頭意識: 這是在禪定時,緣定中境界生起的意識。定中意識,唯是現量。
三、散位獨頭意識: 這是既不在夢中,也不在定中,也不與前五識同緣外境,而是平常情形下,散亂心起,在意念遊走中,上下古今,恩怨情仇,胡思亂想個不停。這在佛教中叫做「打妄想」 。這多是比量或非量。
四、狂亂獨頭意識: 人在顛狂——神經錯亂的時候,常常自言自語,甚至於比手劃腳,以加強語勢。我們看他語無倫次,事實上他有他意識所緣的境界。這種境界,也是非量。
三 七八識
第六識是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我們的見聞覺知,思想判斷,全以第六識為主,第七、八識是屬於潛意識的範圍。但第七識是意識之根,第八識是宇宙萬法的本源,無疑義的,第六識的活動,一定受到第七、八識的影響。於此我們來探討第七、八識的行相業用。
第七識名末那識,末那二字,是梵語的音譯,義譯曰意,但恐與第六識混淆,故保留末那原名。第七識唯一的作用,就是「恒審思量」,思量些什麼呢,它誤認為第八識是恒、是一、是遍、是主宰的「自我」。它恒常的審慮思量,執著自我。因此,它是一個自我中心,也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中心。
說到思量二字,八個識都有思量的作用。但前五識時常間斷,也沒有審慮作用,所以是「非恒非審」的思量。第六識有審慮的作用,但也有時間斷 (如五位無心) ,所以是審而非恒的思量。第八識是「恒轉] (恒轉如瀑流) ,但它並不審慮,所以是恒而非恒的思量。唯有第七識,它恒時審慮思量,執著自我,維護自我,這就是我人何以時時以自我為中心,起惑造業,損人利己的原因了。
最後說到第八識,第八識又名阿賴耶識,這也是梵語的音譯,此在天竺義為「無沒]在我國譯為藏識。稱為無沒者,是說此識含藏萬法種子,不令失壞; 亦因它歷經生死流轉,永不壞滅。譯為藏識者,藏是儲藏意思,有能藏、所藏、執藏三種意義。能藏,是指它能儲藏萬法種子 (種子,見第二講第二節。) 生起宇宙萬法。這時,第八識是能藏,種子是所藏。在種子起現行 (發生作用) 的時候,受到前七識雜染法的薰習,現行種子受薰成為新種子,仍藏於第八識中。這時新種子稱為能藏,第八識稱為所藏。至於執藏二字,又稱「我愛執藏」,這是因為第七識誤認第八識為自我,對於自我妄生貪愛,執著不捨,這稱為「我愛執」。這時第七識是能執,第八識是所執。
第八識有許多異名,錄出幾個,顧名思義,就可知道它的作用:
一、種子識: 此識含藏萬法種子,能生起萬法,故稱種子識。
二、本識: 此識是萬法的根本,故稱本識。
三、宅識: 是藏識的別義,謂此識是種子的房宅。
四、第一識: 八識順序,由本向末數,此稱第一識。
五、現識: 言萬法由本識現起,故稱現識。
六、異熟識: 此識是前生業力的異熟果報體,故名異熟識。
七、轉識: 轉有漏的第八識為無漏的大圓鏡智,故稱轉識。
八、神識: 佛法中本無「神我」之說,而此識含藏萬法種子,功能殊勝,故稱神識。
九、阿陀那識: 阿陀那梵語,是執持之義,此識能攝持根身不壞,種子不失,故名。
十、無垢識: 此識以修持力,轉染成淨,轉識成智,稱無垢識。
相關名相表解
一、五位百法: 百法、是把宇宙萬有歸納為百種,束之以五位。前九十四種是因緣和合 的有為法,只是現象; 後六種是非因緣和合的無為法,是萬法的體性。
┌ 心法八
├ 心所有法五十一
一 識者心之別名
八識規矩頌,是唐代玄奘大師所造。這是玄奘大師於翻譯得數百卷唯識經論之後,對於唯識學中的「八識」,提綱攜領所作出的總結。全部頌文,七言一句共四十八句,四句一頌分為十二頌,每三頌為一組,計四組。即前五識頌,第六識頌,第七識頌,第八識頌。八識的行相、業用、性別、識量、所緣、相應等,全包括在頌文之中。唯頌文辭約理著,言簡義豐,每一頌中都有許多佛學專有名詞,若不詳加講解,一般人很難瞭解。因此,乃有八識規矩頌講座的開設。
八識規矩頌這五個字頌題,重點在「八識」二字,尤其是這個「識」字,要特別加以詮釋。識是什麼? <大乘義林章> 曰:「識者心之別名」。因此、識就是「心」。在唯識學上稱識而不稱心,只是一種方便,因為心與識是一體兩面的東西。 <大乘廣五蘊論> 上說:「云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能採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這樣看來,心、意、識三者,也全是一樣東西了。那麼,或有人問:「心又是什麼呢? 」依照佛經上說,「心」是我們精神作用的主體。原來依照佛教的教義,所謂「宇宙] (物質世間,我人賴以生存的環) 和人生 (有情世間,我人的生命體) ,不是神 (大梵天或上帝)所創造,不是無因而生,這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存在的。
照佛經上說,構成宇宙和人生的質料有五類,叫做色、受、想、行、識。這在佛經上叫做「五蘊」。蘊是積聚的意思,積聚許多同一性質、同一系列的事物或心理活動,把它歸成一類,就叫做蘊。世界上所有的物質現象、和我人的心識活動,可以歸納成五類,就是前面所說的五蘊。由五蘊的「因緣和合」,而有「有情世間」——有情識、情見的眾生,和「器世間」——我人所賴以生存的物質世界的生起和存在。茲再分釋五蘊如下:
一、色蘊: 色蘊的色,是物質的意思 (不是顏色、美色的色) ,組成色蘊的內容是地、水、火、風四種元素。其實真正所指的不是地、水、火、風四種實物,指的是堅濕、暖、動四種物性。由此四種物性,構成宇宙萬物,也包括著我們物質性的 身體在內,此即所謂「色身」。
二、受蘊: 受蘊是我人感官接觸外境所生起的感受。此感受,有使我人愉快的樂受,有使我人不愉快的苦受,和既無愉快亦無不愉快的捨受。其實這就是感情作用。
三、想蘊: 想蘊是知覺作用,也就是我人的感覺器官接觸外境,心識上生起分別、認識的作用。這在現代心理學上,相當於「知」,由知而形成概念。
四、行蘊: 行蘊是我人的意志活動,這是心識中「思心所」的作用。思心所作了決定,由身 (動作) 和口 (語言) 去執行,這就是身行、語行、意行。行就是行為,也稱為「造作」,行為的後果就是「業」——身、語、意三種業。
五、識蘊: 佛經上說,識蘊是「於所緣境了別為性」。事實上就是我人認識作用的主體,也就是心識。在小乘佛教時代,只說「六識」,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識,大乘佛教發展為八識。就是在六識之後,發展出末那識、阿賴耶識。這在唯識學上稱為「八識心王」,也就是「八識規矩頌」中八識二字的來源。
佛經上說,我人的身心,是由五蘊組合而成的,即所謂;「五蘊假合之身」。五蘊又稱「名色」,色是物質的組合,名是精神的組合,如下表所示:
色——————————物質組合——物——色
受——————————┐
想——————————┼ 精神組合——心——名
行——————————┤
識——————————┘
五蘊是構成宇宙萬有的質料 (包括物質世界和各類有情——一切生命體) ,識蘊是「主觀的能認識的主體」,色、受、想、行四蘊是「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如下表所示:
識——————————主觀的能認識的主體——我
色——————————┐
受——————————┼ 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我所
想——————————┤
行——————————┘
識者心之別名,識就是心,亦名月意,也就是我人精神活動的主體。
二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規以正圓,矩以正方,所以古人說:「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規與矩,本來是木匠正方圓的工具,引申出來的意思,有軌範、法則的意義。所以八識規矩,表示八識行相,各具境、量、性、界的不同,有其規矩井然而不可雜亂者,於此,先抄錄出全部頌文,再依次解釋頌題:
八識規矩頌
唐三藏法師玄奘造
【前五識頌
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七八好相鄰,合三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第六識頌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性界受三恒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第七識頌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恒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恒摧,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第八識頌
性唯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爭。
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受薰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
不動地前才舍藏,金剛道後異熟空,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十二首頌文,如上所錄,於此先解釋頌題如下:
一、八識: 識者心之別名,是我人精神作用的主體。在唯識學上,把識分析為八種,即是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個識。眼、耳、鼻、舌、身是五種感覺器官,合稱前五識; 意識稱為第六識,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的綜合中心; 末那識稱第七識,是有情「自我意識」的中心,阿賴耶識稱第八識。它含藏「萬法種子」,是生起宇宙萬法的本源。
二、規矩: 規矩是規範或法則,這八個識,在眾生位上,它們的行相、業用、境、量、性、界,固然有其規矩法則,即是在修行證果位上,也有其規矩法則,所以稱八識規矩。
三、頌: 頌是一種文字體栽,含有讚美的意思,印度梵語稱為伽陀,義譯為偈。頌的形式似詩而不用韻,通常四句一首,用四、五、六、七字均可,若意思未表達完,可以繼續下去。佛經中用頌,目的在便於記憶。本頌用的是七字一句。
四、唐: 朝代名,西元六一八年建國,傳十九帝,西元九零六年為後梁所滅。「盛唐」時代,是我國歷史上少有的太平盛世,國威伸張於全世界,現在世界各大城市都有「唐人街」的存在,是以「唐人」代表中國人的意思。
五、三藏: 佛經結集,有經、律、論三藏,合稱大藏經。即佛陀所說的法稱之為經,佛陀為僧團所訂的戒律稱之為律,後世佛弟子注釋佛經、或依據佛經而發揮其義者,稱之為論。
七、法師: 法者軌則,師者教人以道,所謂「傳道、授業、解惑」也。指通達佛法,又能引導眾生修行之人。三藏法師,指精通經、律、論三藏之法師。若僅通經或律,稱為經師、律師。造論闡揚經義者,稱論師。法師是一個很尊貴的名詞,經律中廣載,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具足以下十種條件,稱為法師。這十種條件是:
一者五官端正,二者六根圓備,三者出身望族,四者品德善良,五者守持戒律,六者通研三藏,七者威儀具足,八者勝辯言詞,九者聲音美好,十者忍辱知足。<瑜伽師地論> 卷八十一中,對此有更詳盡的說明。不過這個名詞現在已通俗化了,變成泛稱出家眾的名稱了。
八、玄奘: 我國最有名的三藏法師,曾到印度求法,下一節再詳予介紹。
九、造: 造是著作的意思,如各種論典,均稱某某造
三 歷史上偉大的譯經家玄奘大師
玄奘三藏,河南偃師人,生於隋文帝開皇二十年 (西元六零零) ,俗家姓陳名緯,有兄長捷先在洛陽淨土寺出家,師於十三歲時亦隨兄出家,就慧景聽 <涅槃經> ,就嚴法師受 <攝大乘論> 。武德元年,與兄同入長安,未幾赴成都,就道基、寶遷二師學 <攝論>、 <毗曇> ,武德五年受具戒,再入長安,時有法常、僧辯二大德俱講 <攝論> ,師又就聽之,以諸師各異宗途,聖典亦有隱誨,不知適從,乃欲西行天竺以明之,表請不許,師不為屈,乃就止蕃人學西域書語,於貞觀三年私發長安,西行求法。
師經蘭州出玉門關,涉八百里流沙,途中失水,師誓西行一步而死,不願東退一步而生,歷經艱險,抵達高昌國,高昌國王麴文泰崇信佛法,於師禮供殊厚,派遺車馬侍從,送師西行,經阿耆尼等國,度蔥嶺,至素葉城,謁突厥葉護可汗,再度鐵門西行,於貞觀七年始抵印度。他曾到過喬賞彌、阿瑜陀、舍衛城諸國,後來到中不竺那爛陀寺,依護法論師弟子戒賢 (時已逾百歲), 學 <瑜伽師地論> 及十支論奧義,前後為時五年,復從杖林山勝軍論師學 <唯識抉擇> 及瑜伽、因明之學。然後巡禮聖跡,遍歷天竺諸國,參訪各地論師,之後再返那爛陀寺。以其和會中觀、瑜伽二宗所造之 <會宗論> 三千頌呈戒賢論師,戒賢稱善。
時戒日王致書戒賢,請差大德四人,善大小內外之學者,與烏荼國小乘論師辯論。奘亦受是命,以 <制惡見論> 一千六百頌一破得烏荼國小乘論師之 <破大乘義七百頌> ,由是聲譽益著。貞觀十五年,戒日王於曲女城設大會,與會者有十八國王,大小乘僧三千餘人,婆羅門及外道亦數千人。奘師受請登寶床為論主,以有名之 <真唯識量頌> 論文,闡揚大乘,破斥異說。大會十八日,無能破之者,戒日王宣佈論主獲勝,與會者共尊之為「大乘天」——大乘的聖人。
奘師於貞觀十九年初,奘師回至長安,道俗出城相迎者數十萬。二月謁太宗皇帝於洛洛陽,太宗迎慰甚厚。奘師由天竺請回經典六百餘部,謁於長安弘福寺從事翻譯,先後譯出經論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其中以法相唯識一宗的經論為主。如於貞觀二十二年譯出 <瑜伽師地論> 百卷,以後絡續譯出 <解深密經>、 <攝大乘論> 、 <百法明門論>、 <大乘五蘊論>、 <唯識二十頌> 、 <唯識三十頌> 等。
奘師譯 <唯識三十頌> 時,本欲將十家釋論各別全譯,後以弟子窺基之請,糅集十家釋論成為一部,其間異議紛紜之處,悉折中於護法之說,這就是中國唯識宗的基本典籍 <成唯識論> 。奘師之學,由窺基繼之而加以發揚,開創了我國法相唯識一宗。
<八識規矩頌> ,是奘師譯得上千卷唯識經後,於「八識」作一提綱攜領之作。奘師一生「譯而不作」,他除了一部 <大唐西域記> 流傳下來外,在天竺所寫的 <會宗論> ,
<制惡見論> , <三身論> ,可惜都未譯成漢文,梵文本已失傳,而今流傳下來的,就只有這 <八識規矩頌> 十二首頌文了。
附記: 相關名相表解
一、四大、五蘊: 四大具稱四大種,為宇宙間物質的基本因素,大者普遍義,種者因義。 五蘊,為構成器世間與有情世間的質料,蘊者積聚義。我人的身心,前者是四大(色蘊)的組合,後者是受、想、行、識四蘊的組合,即所謂五蘊和合的生命體。
┌ 地——以堅為性
四大種┼ 水——以濕為性
├ 火——以暖為性
└ 風——以動為性
┌ 色蘊——色為質礙義——為四大組合——物質————色
├ 受蘊——領納——一苦樂感受——┐
五蘊—┼ 想蘊——攝取表像——形成概念—┼——精神作用——心
├ 行蘊——造作——意志行為———┤
└ 識蘊——了別——認識作用———┘
二、十二處、十八界: 五蘊是精神和物質的組合,事實只是色、心二法。物質是色法,色法粗顯易解,所以歸納為一色蘊而詮釋之; 受、想、行、識四蘊是心法,心法「冥漠難彰」,所以開為四蘊以詮釋之。但眾生根器不一,迷悟程度不等,有人迷於心而不昧於物,故佛陀為之五蘊; 開心法為四,合色法為一。有人昧於色而不昧於心,佛陀復為之說十二處——合心法為一個半,開心法為十個半。亦有對色、心二法俱不瞭解者,佛陀復為之說十八界——開色法為十個半,開心法為七個半。其實這全是由色、心二法開展出來的。十二處、十八界如下表所示:
第二講 唯識大意
一 唯識學統
<八識規矩頌> ,是詮釋「八識」的頌文。八識,是唯識學的基本理論。因此,要學習 <八識規矩頌> ,必先對唯識學有所瞭解,不然,根本不知道詮釋八識的意義何在。於此先把唯識學的大意作一概述,並且先自唯識學的學統作一介紹。
唯識學、是法相宗的宗義。而中國的法相宗,是源自印度的瑜伽行學派而建立的。原來印度的大乘佛教,以「中觀學派」與「瑜伽行學派」為二大主流。中觀學派,是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菩薩所建立的。佛滅度後七百年,南印度龍樹菩薩出世,當時凡夫外道、執著於我法實有,小乘有部,執著於我空法有。執常執斷,計一計異,是一個邪說充斥的時代。龍樹廣造論典,揭示「諸法性空」之義,破諸邪執,大成佛教空宗。此宗是依龍樹的「中觀論」一書而建立的,後世稱之為「中觀學派」。此後二百年,中觀學派的學說是印度大乘佛教的主流。
但龍樹提倡的空觀,是以「緣起性空」,諸法無自性立論,並非徒持空見,妄計一切皆空。唯傅至後世,則流為「惡取空」,於世俗諦,不施設有; 於勝義諦,真理亦無。此謂之惡取空,亦謂之沈空。佛滅後九百年頃,無著、世親二大菩薩出世,當時印度的思想界,一方面是中觀學派的空——一切皆空的惡取空,一方面是小乘外道的有——我法實有或我空法有。沈空或實有,皆是邪執,因此無著世親二菩薩,資於小乘之實有,鑒於大乘之沈空,揭示大乘有義,大成大乘有宗。有宗之有,破斥我法二執,故不同小乘之有; 遮遣惡取空見,以矯治大乘沈空。故此有是真空妙有,唯識中道。
大乘有宗,是依據彌勒菩薩的 <瑜伽師地論> 、 <大乘莊嚴論> 、 <辯中邊論> 、 <金剛般若論> 、 <分別瑜伽論> 等五部大論而建立的。據說兜率天彌勒內院的彌勒菩薩,曾降臨中印度阿瑜陀國,在瑜遮那講堂,為無著說五部大論。事實上,彌勒菩薩並不是歷史上實有的人物,或者是世間另有一位彌勒之人。或謂五部大論可能是無著所作,托以彌勒菩薩之名以示矜重。無著以 <瑜伽師地論> 為本論,又造 <顯揚聖教論> 、 <攝大乘論> 、 <順中論> 、 <集論> 等論典,演說瑜伽教理,故後世之為「瑜伽行學派」。
世親是無著的異母弟,約在西元第五世紀初年出生。他初在小乘有部出家,修學小乘。他欲深究有部教理,曾到有部根據地伽濕彌羅城,精研有部教理四年,後來著造 <俱舍論> 一書,為中國俱舍宗所依的論典。世親在北印度弘揚小乘,無著憫之,托以疾病,誘其來見,為之具說大乘要義。世親聞兄教誨,自小乘轉入大乘,繼承無著的學說,廣造論典,大成法相唯識宗義。世親在唯識學方面的著作,主要者有 <攝大乘論釋> 、 <百法明門論> 、 <大乘五蘊論> 、 <唯識二十論> 、 <唯識三十論> 等。其中尤以 <唯識三十論> 一書,為唯識學理論的基礎。世親之後,十大論師相繼出世,各為 <唯識三十論> 造釋論,闡揚此派學說。十大論師中,以護法的貢獻最著。
護法的弟子戒賢,在中印度佛學中心那爛陀寺,弘揚唯識。西元七世間,玄奘大師西行求法,從戒賢學唯識五年。回國之後,廣譯有宗經論。奘師曾把十大論師各造的 <三十論> 釋論攜回國內,欲各別翻譯,後以弟子窺基之請,以護法的釋論為主依,糅合十家之說,綜合而成 <成唯識論> 。窺基繼承奘師之學,造 <成唯識論述記> 、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 <瑜伽論略纂> , <雜集論述記> 等著述,大成我國法相唯識一宗。
窺基之後,代有傳人,窺基的弟子慧沼,造 <成唯識論了義燈> 、 <因明篡要>; 慧沼的弟子智周,造 <成唯識論演秘> 、 <因明疏前記> 及 <後記> 。智周的 <成唯識論演秘],與窺基的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及慧沼的 <成唯識了義燈> ,合稱為「唯識三疏]為研究 <成唯識論述記> 必讀之書。智周的弟子如理,又作 <成唯識論疏義演>、<成唯識論演秘釋> ,內容則流於瑣細。此宗成立之後,百餘年間,學習者甚眾,宗風頗盛。唯後來華嚴及禪宗興起,且如理之後,後繼無人,此宗就逐漸衰微了。到唐武宗會昌法難興起,此宗一脈相傳的論疏多被焚毀,此宗就逐漸失傳了。
明季末年,普泰、明昱、德清、智旭諸師,及王肯堂、王□諸居士,曾從事研究,唯以重要註疏散佚,所得成果有限。未幾清兵入關,研究風氣也就中斷了。到了清季末年,石棣楊仁山創設金陵刻經處,自日本請回我國散佚經典三百餘種,其中不乏唯識論疏,刻版重印,加以提倡。入民國後,學人研究唯識,蔚為一種風氣,南有南京「支那內學院]的歐陽漸,北有北京「三時學會」的韓清淨,以及太虛大師創立「武昌佛學院」的師生,都研究及弘揚唯識,此千年絕學,乃重告復興。
二 萬法唯識
唯識學的基本理論,即所謂「萬法唯識」,唯識家以為,宇宙間一切法相 (現象) ,全是識所變現,此即所謂「唯識無境」——境,就是宇宙萬有的一切現象。這一切現象,非外在的真實存在,而是識所變現出來的。這叫做:「識所緣,唯識所變」。
識是什麼? <大乘義林章> 曰:「識者心之別名」,又曰:「識者心也,由心集起彩畫為主之根本,故經曰唯心; 分別了達之根本,故論曰唯識。或經義通因果,總言唯心,論說唯在因,但稱唯識。識了別義,在因位中識用強故,說識為唯,其義無二。二十論曰: 心意識了,名之差別。]
由上文可知,識就是心。但此心,並非我人胸中的肉團心。胸腔中的肉團心,只是循環系統中壓銜血液的器官,沒有了別認識的作用。或有人曰,既然不是胸中的肉團心,當然是腦袋殼中的大腦。這也只對了一半,因為離開大腦固然沒有識,但大腦並不是識。這好比有了燈管 (電燈泡) 電才會發光,但燈管並不是電。燈管只是物質性的工具,通上電流才會發光。以此類推,大腦也只是物質性的工具,如果沒有識,它同樣沒有瞭解、分別的認識作用。
識究竟是什麼? 事實上,識只是一種「功能」,功用和能力。簡單的說,識就是一種[能量」。我們由下列三種界說,以說明之:
一、識不是一種有質礙性的物質,而是一種功能。識有四個名稱,曰心、意、識、了,唯識家解釋這四種名稱,謂:「積集義是心,思量義是意,了別義是識。] 如抬頭見時鐘,這是明瞭; 繼而分別時間,是名分別。而此四種名稱,指的都是一種無質礙性的功能。並且八種識均有這四種功能。都可通稱為心、意、識、了,不過以功能殊勝來說,則第八識積集諸法種子,生起諸法,名之為心; 第七識恒審思量,執著自我,名之為意; 前六識了別各別粗顯之境,名之為識。以上數者,只是一種能變的法性,而法性是離開名稱言說的境界,唯識之教,是「即用顯體」 。說到其體,名為「如如」: 說到其用,名為「能變」。「能」則勢力生起,運轉不居;「變」則生滅如幻,非實有性。唯識立論,謂離識之外,無有外境
。而所謂識,亦不過為一能變的「功能」而已。
二、識的功能,非局限於肉身,而交遍於法界 (全宇宙) 。大腦是有質礙性的物質,而識是無質礙性的功能。大腦的感覺神經、運動神經,作用只限於我人的身體;而我人的識,目之所見,耳之所聞,以至於意之所思 (所謂法境) ,山河大地,日月星晨,皆在我人心識之中。識量同於虛空而無極,因此識的功用交遍法界 (此係就種子而言,至於識的現行,則隨量之大小而有局限。)
三、識為種子起現行,而種子起現行必待眾緣。識本來是一種功能,此功能未起現行時,不稱識而稱種子; 種子起現行時,不稱種子而稱識。所以種子是潛在的功能,識是潛在功能發生的作用。而種子起現行,必待緣具。此緣有四種,曰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此於後文再釋。
三 唯識中道
西元七世紀間,印度的戒賢論師,依 <解深密經、無自相品> ,將如來一代時教,判為「三時教相」。這三時教相是:
一、第一時有教: 如來為使一切起惑造業的眾生,入於佛道,而說業感因緣諸法,即四聖諦十二因緣法門,令諸凡夫外道趣入小乘教法。
二、第二時空教: 如來為使一切雖斷我執未斷法執的小乘者,宣說諸法皆空之理,為令諸小乘趣入大乘的教法。
三、第三時中道教: 如來更為欲斷除小乘人偏有,及大乘人偏空的執著,而說非有非空的中道教。此中道教圓融俱足,是如來究竟了義的大乘教。
以上三時教內,前二時為如來的方便教法,是不了義教; 第三時為如來的真實教法,是了義教。而法相唯識宗的教義,便是宣說三自性、三無性的唯識中道,故法相唯識宗又稱為中道宗。
中道是什麼? 經云:「中以不二為義,道以能通為名。」中道是離開二邊對立——離開常、斷二見、有、無兩邊,而臻於不偏不倚的中正之境。
唯識中道,是建立在三自性和三無性的理論基礎上。唯識家以為,世間萬法——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有三自性,也都有三無性。三自性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而三無性是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
原來唯識學立論,以為宇宙萬法,皆是能變的心識、所變起之境,這即是「萬法唯識」。而心識所變的外境,依其原始的性質,可分做三類:
一、妄有性: 這類事物本來沒有本體,是我人假立名相而有的,而我人卻普遍的執著計較,計較的物件,不外是名稱言說或義理,名稱言說不是實有,只有「妄有]。
二、假有性: 這類事物,是因緣和合——眾多因素條件所生起的,如以磚瓦木石築成房屋,以泥土工具做成瓶缽,它沒有本身的實體、自性,不過是「組合」的存在 (仗因托緣的生起存在) ,這也不是實有 ,只是「假有」罷了。
三、實有性: 這是諸法的實體、自性,它不是虛妄的、暫時的存在,而是絕待的、超越的存在,事實上這是諸法絕待的理體,也即是「實性」——真實的存在。
以上三類,在佛學術語上稱為「三自性」——即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如 <解深密經> 上說 :「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假名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 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相、、、、、、云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經文中的「相」字,在此處就是性的意思。所以,換一個方式說,三自性就是:
一、遍計所執性: 這是我人對一切事物,普遍的執著計較。執著於五蘊和合的假我為實我,執著於條件組合的假有為實法。或執於相,或執於名,或執於義理,時時計較,處處計較,這一切執著計較,就是我人煩惱生起的原因。
二、依他起性: 依他起的「他」,指的眾緣——眾多的因素條件。世間萬有,沒有孤立生起或存在的,全是因素條件的組合。既是組合,就會隨著組合條件的改變而變化。所以它沒有「自性」 ——即是沒有固定不變之性。
三、圓成實性: 圓者圓滿,成是成就,實是真實,合而言之,就是圓滿成就的真實體性。這真實體性不是事相,而是「理性」——超越相對的絕待真理。也就是二空——在我空和法空之後,所體證的理體。這理體也就是真如。
三自性,是以依他起性為中心。仗因托緣生起的事物,只是暫時的現象,不是永恒的實體。我人若在這因緣和合的事物上執著計較,這就是遍計所執性——普遍的計較執著,執我執法、執常執斷。如果徹悟諸法緣生,常一切時,在依他起諸法上、無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這就是圓成實性。 <唯識三十頌> 上說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前性,指的是於依他起法上,遠離普遍執著計較的遍計所執性。
因此,圓成實性,是「二空」——我空、法空之後,所顯的圓滿成就的諸法實性,也就是依他起諸法的「法性」。
一切諸法,各具三自性,同時也各具三無性,那就是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無性,就是無自性。試想,宇宙萬有,無非全是一時組合的假相,依此假相,而立假名。我人在這一切假名、幻相上執著計較,假名幻相何嘗有其自性? 其次說生無性,依他起之法,是仗因托而生起的,它是隨著因緣的聚散而生滅,它何嘗有固定不變的自性? 最後是勝義無性,所謂勝義,就是真如。 <唯識三十頌> 曰:「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唯識實性就是圓成實性。圓成實性是超言絕慮的絕待之法,顯二空之妙理,所以說勝義無性——勝義如果有自性,就不是絕待的勝義了。
附記: 相關名相表解
一、三自性: 三自性為唯識宗一切法義的根本,南海寄歸內法傳曰: 相宗以三性為宗。
┌遍計所執性——於依他起之事物上、分別執著名相,妄認為實我實法。
三自性—┼依他起性——萬法皆以因緣和合生生起,只是組合,而無自性。
└圓成實性——於依他起法上、常一切時遠之離執著,即圓成實性。
┌相無性——此相為妄情所現,假名安立,故無自性。
三無性—┼生無性——仗因托緣而起的事物,只是組合,而非實有,故無自性。
└勝義無性——勝義是二空所顯真如,真如若有自性,就不是絕對的勝義了。
二、三性中道: 中道是遠離空有二邊,無增無減的意思。世間一切法,每一法都具足三 性,謂之「三性各具中道」,也各具三性對望中道。
┌情有——非空
┌遍計所執性┤
│ └理無——非有
│
│ ┌假有——非空
三性各具中道—┼ 依他起性 ┤
│ └實無——非有
│
│ ┌真實——非空
└ 圓成實性 ┤
└無相——非有
┌ 遍計所執性——體相都無———非有┐
│ │
三性對望中道—┴依他起性———如幻假有┐ ├中道
└——非空 ┘
第三講 八識心王
一 前五識
古來大德和現代時賢,講八識規矩頌的,多是一開始就由頌文講起。按照頌文的順序往下面講。本頌四十八句頌文,已在第一講中錄出,我們看得出來,頌文中充滿了佛學名詞,並且頌文中的名詞,前後都有連帶關係。我們若一開始就講頌文,勢必把有連帶關係的名詞加以割裂,講起來有困難,聽的人也可能聽不出頭緒來。我們現在換一個方式,先講解頌文中的名詞,到名詞全部瞭解,再講解頌文,才能聽出頭緒,融會貫通。現在我們依照八識心王,五位心所,識體四分,九緣生識等順序講下去,最後再講頌文。
學習唯識學,有一本入門的論著必須要讀,那就是世親菩薩造的 <百法明門論> 。這本論著,在「一本十支」之學中,稱作「略陳名數支」。顧名思義,就是粗略的解釋百法名數。百法是什麼? 原來世間事物,林林總總,不可勝計,此泛稱之為「宇宙萬法」。萬法不能一一為之說明,乃用分類歸納的方法,把萬法歸類。因此,世親菩薩將萬法約之為百種,復□之以五位,稱之為「五位百法」。五位百法是:
一、心王法: 八種,稱為八識心王。
二、心所有法: 五十一種,稱為五十一位相應心所。
三、色法: 十一種。
四、心不相應行法: 二十四種。
五、無為法: 六種。
於此,今日就講五位百法中的心王法——八識心王。
八識心王,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識就是心,何以我人一心而八識? 原來我人通常執著於實我實法——把宇宙間的一切視為實體。說到心時,也隱然有一整體的東西存在。唯識家以分析的方法,分析此心為八,以破遺我人的執著。於此先來探討前五識。
前五識、即眼、耳、鼻、舌、身五識,這是我人的五種感覺器官,其作用是:
一、眼識: 依於眼根,緣色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二、耳識: 依於耳根,緣聲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三、鼻識: 依於鼻根,緣香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四、舌識: 依於舌根,緣味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五、身識: 依於身根,緣觸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前五識,是感覺器官,依於我人色身中的五根 (即眼、耳、鼻、舌、身五根) 而生起
,所以又有以下五種名稱:
一、依根之識: 此識依其根而生起。
二、根發之識: 此識由其根而發生。
三、屬根之識: 此識是屬於其根之識。
四、助根之識: 此識助其根而起分別。
五、如根之識: 此識如其根而命名。
五識依於五根而生起,但所依之根,又有內根、外根的分別。外根,就是我人視覺可見的眼睛、耳朵、鼻子、舌頭、和身體。但這五種根,是四大合成的物質,它的作用是扶助內根,為內根所依託處,這在佛經上稱為扶根塵、扶助內根的塵法。扶根塵不能生識,生識的是內根,又稱之曰「淨色根」,亦名勝義根。佛經上說: 勝義根質淨而細,有如琉璃,肉眼不可見,唯佛眼天眼可見之。近代科學發達,使我們知道所謂淨色根,事實上就是人體的神經纖維和神經細胞。淨色根有發識取境的作用,功能殊勝,故名勝義根。
眼、耳、鼻、舌、身五識,緣色、聲、香、味、觸五境,五境又稱五塵,麈者虛浮之法,生滅變異,隨著因緣而改變; 塵也是染汙的意思,以此五者,能染汙我人的心識,所以稱塵。五識所取之五境,分別說明如下:
一、眼識: 眼識緣色境,此色是顏色之色,非有質礙性(物質) 之色。此色有三類:
1、顯色: 有十三種,青、黃、赤、白、光、影、明、暗、雲、煙、霧、空。
2、形色: 有十,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
3、表色: 有八,取、捨、屈、伸、行、住、坐、臥。
4、法處色: 有五,極回色、極略色、定自在所生色、受所引色、遍計所執色。
二、耳識: 耳識緣聲境,此境有三:
1、執受大種因聲: 人之語言、動作 (如鼓掌) 所發之聲音。
2、非執受大種因聲: 自然界所發之聲音,如風聲、水聲等。
3、俱大種因聲: 人與物質界共發之聲音,如吹笛、奏蕭,伐木、鑿石等。
三、鼻識: 鼻識緣香境,此有六種,三實三假,三實者,順益者名好香、如沈檀; 違損者合惡香、如糞穢; 無順違者名平等香,如土石。三假者名俱生香,和合香,變異香。
四、味境: 舌識緣味境,此有六種,有甘、酸、咸、辛、苦、淡。
五、身識: 身識緣觸境,即是我人的觸覺,略說如冷、暖、滑、澀,輕、重、痛、癢,細說有二十六種,不細述。
五識只能了別自己界限以內的東西,不能越出自己的功能範圍以外。如眼只能緣色,不能越色而緣聲; 耳識只能緣聲,不能越聲緣香,其他各識亦然。並且,五識緣境,只是感覺,「唯是現量,不帶名言」,所以無分別的功能。分別色、聲、香、味、觸五境的內容,是第六意識的功能。此將在下一節敘述。
二 第六識
第六識名意識,這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我人的思考、判斷、記憶、決定,以至於喜怒哀樂的情緒用,全是第六識的功能。
前五識各有其根,第六識也是依根而生起。前五識是依於清淨四大組成的淨色根,是色法之根; 第六識依於第七末那識,是心法之根。前五識緣色、聲、香、味、觸五境,緣的是色法; 第六識緣法境,是心法。前五識只能了別自己界限以內的東西,而第六識則是前五識任何一識發生作用,第六識即與之同時俱起,以發生其瞭解分別的作用。
意識與前五識比較,它有下列幾種特點:
一、意識緣慮法境,它能瞭解分別一切外境。
二、意識能了別一切色法 (物質現象) 的自相與共相。即此物單獨的形相,及與他物 比較的差別相。
三、意識不僅了別現下之事之理,且能了別過去、未來之事之理。
四、意識不僅是剎那了別,還能相繼不斷的了別。
五、意識「思心所」 的造作,能造成業果。
意識有「五俱意識」 與「獨頭意識」的分別,五俱意識是:
一、意識與眼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眼俱意識。
二、意識與耳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耳俱意識。
三、意識與鼻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鼻俱意識。
四、意識與舌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舌俱意識。
五、意識與身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身俱意識。
五俱意識,並不是同時五俱,而是或一俱、或二俱、或三俱、或五俱,視緣而定。
前六識緣外境,有四種原因。 <瑜伽師地論> 稱:「六識緣境,有四因故,能令作意警覺趣境。」這四因是:
一、欲力: 欲是希望,如果心識對外境,生起愛著,就對外境生起作意 (注意) 力。
二、念力: 念是記憶,如對外境「似曾相識」,生起記憶,就對此境生起注意。
三、境界力: 心識所緣的境界,極為特殊,就對此外境生起注意。
四、數習力: 就是習慣性,如穿越馬路,習慣上要注意有沒有車輛。
再者,五俱意識緣外境時,要經過五段程式,才能充分發生其了別作用。這五段程式,又稱為「五心」。五心是:
一、率爾心: 這是前五識根境相對生識,剎那間的了別。
二、尋求心: 這是五俱意識於前五識剎那了別之後,生起尋求之念,以了別外境。
三、決定心: 五俱意識尋到了目標,決定去了別。
四、染淨心: 五俱意識了別外境後,所生起的善惡染淨之心。
五、等流心: 這是因五俱意識的善惡染淨,相續流轉,而成就善惡之業。
獨頭意識,是不與前五識俱起,單獨生起的意識。獨頭意識緣慮的只是法境。獨頭意識又分為四種:
一、夢中獨頭意識: 這是在睡覺的時候,緣夢中境界生起的意識。夢境在三量中是非量,所以我們不必為夢境所困惑。
二、定中獨頭意識: 這是在禪定時,緣定中境界生起的意識。定中意識,唯是現量。
三、散位獨頭意識: 這是既不在夢中,也不在定中,也不與前五識同緣外境,而是平常情形下,散亂心起,在意念遊走中,上下古今,恩怨情仇,胡思亂想個不停。這在佛教中叫做「打妄想」 。這多是比量或非量。
四、狂亂獨頭意識: 人在顛狂——神經錯亂的時候,常常自言自語,甚至於比手劃腳,以加強語勢。我們看他語無倫次,事實上他有他意識所緣的境界。這種境界,也是非量。
三 七八識
第六識是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我們的見聞覺知,思想判斷,全以第六識為主,第七、八識是屬於潛意識的範圍。但第七識是意識之根,第八識是宇宙萬法的本源,無疑義的,第六識的活動,一定受到第七、八識的影響。於此我們來探討第七、八識的行相業用。
第七識名末那識,末那二字,是梵語的音譯,義譯曰意,但恐與第六識混淆,故保留末那原名。第七識唯一的作用,就是「恒審思量」,思量些什麼呢,它誤認為第八識是恒、是一、是遍、是主宰的「自我」。它恒常的審慮思量,執著自我。因此,它是一個自我中心,也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中心。
說到思量二字,八個識都有思量的作用。但前五識時常間斷,也沒有審慮作用,所以是「非恒非審」的思量。第六識有審慮的作用,但也有時間斷 (如五位無心) ,所以是審而非恒的思量。第八識是「恒轉] (恒轉如瀑流) ,但它並不審慮,所以是恒而非恒的思量。唯有第七識,它恒時審慮思量,執著自我,維護自我,這就是我人何以時時以自我為中心,起惑造業,損人利己的原因了。
最後說到第八識,第八識又名阿賴耶識,這也是梵語的音譯,此在天竺義為「無沒]在我國譯為藏識。稱為無沒者,是說此識含藏萬法種子,不令失壞; 亦因它歷經生死流轉,永不壞滅。譯為藏識者,藏是儲藏意思,有能藏、所藏、執藏三種意義。能藏,是指它能儲藏萬法種子 (種子,見第二講第二節。) 生起宇宙萬法。這時,第八識是能藏,種子是所藏。在種子起現行 (發生作用) 的時候,受到前七識雜染法的薰習,現行種子受薰成為新種子,仍藏於第八識中。這時新種子稱為能藏,第八識稱為所藏。至於執藏二字,又稱「我愛執藏」,這是因為第七識誤認第八識為自我,對於自我妄生貪愛,執著不捨,這稱為「我愛執」。這時第七識是能執,第八識是所執。
第八識有許多異名,錄出幾個,顧名思義,就可知道它的作用:
一、種子識: 此識含藏萬法種子,能生起萬法,故稱種子識。
二、本識: 此識是萬法的根本,故稱本識。
三、宅識: 是藏識的別義,謂此識是種子的房宅。
四、第一識: 八識順序,由本向末數,此稱第一識。
五、現識: 言萬法由本識現起,故稱現識。
六、異熟識: 此識是前生業力的異熟果報體,故名異熟識。
七、轉識: 轉有漏的第八識為無漏的大圓鏡智,故稱轉識。
八、神識: 佛法中本無「神我」之說,而此識含藏萬法種子,功能殊勝,故稱神識。
九、阿陀那識: 阿陀那梵語,是執持之義,此識能攝持根身不壞,種子不失,故名。
十、無垢識: 此識以修持力,轉染成淨,轉識成智,稱無垢識。
相關名相表解
一、五位百法: 百法、是把宇宙萬有歸納為百種,束之以五位。前九十四種是因緣和合 的有為法,只是現象; 後六種是非因緣和合的無為法,是萬法的體性。
┌ 心法八
├ 心所有法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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