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明造論意――為利樂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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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研究天親菩薩造本論的用意。
  「造」之一字,古德解作「祖述先哲,條然成章」。意即:天親菩薩說他寫這一部論,是以先哲如世尊、慈氏等聖人的言教為宗本,遵循著這些聖哲的言教,加以流傳宣揚,而寫成一篇有系統、有條理的文章,稱之為「造」。正如論語述而篇記載孔子所說的「述而不作」,孔子說他著書立說的態度,只是遵循著古聖如堯、舜、禹、湯、文、武及周公的道統,加以流傳、宣揚,垂教於後世而已!並不是我自己有什麼新的創見或著作。因此,我們從「造」這個字,便可體會出古德為學、作人謙虛而平實的風範,值得後學者敬佩、深省與學習。
  那麼,天親菩薩造作本論之用意為何?總說一句,即為利樂有情,令一切有情眾生都得到大利益、大安樂,也就是了生死、成佛道。研究至此,先打個閒岔,即說到「利樂」,我們先要明白一件事實,即一切有情,都有一個共同的願望,那就是「趨吉避凶」,希求平安快樂,渴望吉祥幸福。我如此,你如此,他也如此。世界上絕對沒有一們有情,願意趨凶避吉,幸災樂禍的!明白了這一件事實,則我們不論學佛或學儒,同樣都有一個下手處,就是要處處能夠推己及人,時時為他人設想:我自己渴望生存和安樂,不願意別人侵害我!那麼,我也應該尊重別人的生存和安樂,不要去惱害別人!論語衛靈公篇記載,有一天子貢請問孔子說:「有沒有一個字,可以做為終身奉行的呢?」孔子告訴他說:「可以終身奉行的,大概就是一個『恕』字吧!它的意思是,凡是自己所不願承受的事,也不要加到別人的身上去。」反之:我自己既然希求平安吉祥,人同此心,他人當然也渴望著平安吉祥。因此,我們若能常存「利樂有情」之心,就是儒家恕道精神的發揮!
  過去常聽 雪公老恩師說:「食其毛,踐其土。」意思是說,我們口裏吃著這個地方所生長的糧食,雙腳踏在這塊土地上,這個地方對我們太厚了!因此,我們要常懷感恩圖報之心,每到一處必存利樂有情之心!否則不但愧對天地有情,而且於自己的德行也有所損傷!老恩師說:「勿以善小而不為,我們每到一處,所辦的事,即使小到只買一條魚放生,也不算白來這裡一趟了!」
  如今天親菩薩造本論的用意,就是依著有情眾生共同的願望:「希求利樂」,因而造作本論。菩薩在本論中,教我們得到利樂的方法,只要我們依教奉行,把獲得利樂的一些障礙剷除掉,即可得到大利益、大安樂!得與不得,完全操諸我們每一個人!
天親菩薩造百法明門論之用意在為「利樂有情」,令一切有情都能得到了生死,成佛道的大利益、大安樂!然此是總說,若別說之,約其先後次第,則有下列三點:

   甲、為於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

我們若想獲得利樂,其先決條件,就是要有正解,對於宇宙萬法要有正確的見解。正解如羅盤針一般,能指導航行中的船舶不致觸礁或迷失方向。同理,一個人有了正解,其在修行過程中,即不會退轉或誤入歧途!可見正解宇宙萬法真相之重要性!那麼,宇宙萬法之真相為何?本論開宗明義即引世尊言:「一切法無我」,這一句便是宇宙萬法之真相。不但有情眾生的生命體,是五蘊和合而暫時存在的假相,絕無真實性可得!〈所謂「人無我」,或叫「我空」。〉乃至世間萬事萬物,無一不是仗因託緣而生,在時間上講,生生滅滅,無有常住不變性!在空間上講,彼此相依,無有獨立自主性!〈所謂「法無我」,或叫「法空」。〉這我法二空便是宇宙萬法之真相。金剛經也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世尊在此開示行者,觀察有為諸法,要以如夢、如幻等六喻去觀察它。從這觀察中,洞悉諸有為法,無不是假的,一切皆空,了無所得!
  可是有二類人,對此二空真理,卻不能了解,這裡特稱之為迷謬者。一類是凡夫、外道,他們對於二空理,全然不知,愚痴闇鈍,叫做迷者!(迷惑不解故)。另一類是小乘行者,他們對於二空理,少分了解,但證偏空,叫做謬者!〈謬誤錯解故〉。今菩薩造論之用意,就是為使這些對二空真理發生迷謬者,生起正解,易言之,菩薩為了對治眾生誤認一切法為真實的妄執,遂造此論。

  乙、生解為斷二重障故

我們為何要對二空理生起正解呢?為了斷除二重障故。二重障,就是指煩惱障和所知障。「重」之一字,是麤重的意思,成唯識論第九卷云:「二障種子,立麤重名。」意思是說:煩惱及所知二障,無始以來,所熏習之種子,隨逐於人,眠伏於八識田中,能令我們身心剛強難調,無所堪任,所以稱為麤重。當此二障種子起現行時,所生之貪等煩惱,能覆蔽心王,障礙般若智慧,使不生起,所以稱為二重障。
  問:此二重障從何處生?曰:由二執生。
  以執我故,煩惱障生─依佛法言,一有了我執,即生三種愛:1.自體愛:愛著自己的生命體。2.境界愛:愛著與自己生命體有關的環境,從衣服、飲食、功名、富貴、乃至田園、房舍、林泉、花卉等等,無一不愛著。3.當生愛:臨終時,對於未來受生之處(有緣父母),生起愛著。於是由此死,至彼生,六道生死輪迴不停!由此遂障礙了不生不滅的涅槃安樂境界!
  古德云:「愛不重,不生娑婆。」我們學佛若不想了生死,則不必說。若想了生死,那麼,如何斬除我執之繩索,斷滅貪愛之煩惱障,是一門最迫切、最重要的課題!
  以執法故,所知障生─所知障,又名智障。因為有法執的人,總是執著自己所得的法是實在的,是最殊勝的。於是我慢心起,目空一切,以為自己學富五車,才高八斗,可以不必再求學了。這種人就像井底之蛙一樣,他的心量、智慧,永遠那麼鄙陋、淺薄!又像以蠡測海之愚人一般,他所知的境界,永遠那麼狹隘、侷促!因此,法執生所知障,能障礙般若智慧的現前!
  若問此二重障之體為何?答曰:同樣是貪瞋痴等諸惑,所謂「一體二用」。何以呢?一者,貪等諸惑能發業、潤生,因而繫縛有情,使沈淪在三界苦海中,不能自拔,由此而障礙了涅槃之理,故名為「煩惱障」。二者,貪等諸惑,為愚痴迷闇,能障菩提妙智,而令有情不能了知諸法之事相及實性〈真如〉。遂名能障此妙智之愚痴迷闇為「智障」〈障礙能知之智,使不生起。〉又名「所知障」〈障礙所知之境,使不現前。〉
  總之:菩薩造論之用意,即為令一切眾生破二迷執、斷二重障!

  丙、斷障為得二勝果故

我們為何要斷二重障呢?為了證得二勝果故。二勝果,就是指大涅槃果和大菩提果,斷煩惱障得大涅槃,斷所知障得大菩提。「勝」之一字,是殊勝,超過一切之謂。因為聲聞、緣覺,於此二果,未圓滿得到。菩薩於此二果,也未究竟證得。唯佛與佛,方能究竟圓滿獲得,超越了聲聞、緣覺和菩薩,所以稱為「勝」果。涅槃經言:成就佛果,即具四德,所謂「常、樂、我、淨。」1.常,是不遷不變之意,是說成佛則性體湛然常住而無生滅,歷三世而不遷,混萬法而不變,故名為常德。2.樂,是安隱寂滅之意,是說成佛則離生死逼迫之苦,證涅槃寂滅之樂,故名為樂德。3.我,是自在無礙之意,是說成佛則具足八種自在,如諸根互用、說一偈義經無量劫、身遍諸處猶如虛空等,故名為我德。4.淨,是離垢無染之意,是說成佛則無諸惑染,湛然清淨,如大圓鏡,了無纖翳,故名為淨德。反觀三界眾生,依正二報,皆悉無常、苦、無我、不淨,如法華經所言:「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則知唯有成佛,才能獲得究竟的利益和安樂!這也就是菩薩造論的終極目標─願人人都成佛!
  然而,欲成佛,必須先斷二障,欲斷二障,必須先破二執;欲破二執,必須先明二空!因此蕅祖在百法直解中說:「若於一一法,照達二空,則一一皆為大乘證理之門!」意思是說:我們在日用平常中,對於世間森羅萬象的任何一事、一理,假若都能用般若深慧去觀照、思維,通達二空的道理,則任何一事、一理,都是證入大乘理體之門!
  所以,佛在楞嚴會上,對著一些大阿羅漢、菩薩等聖者,問他們各本著什麼方法而證入圓通?〈圓通,即指真如本性,因為真如周遍一切,故稱為「圓」,妙用無礙,故稱為「通」。〉於是諸位聖者遂一一陳述證悟之由:有的說從眼根證入,如阿那律陀尊者;有的說從色塵證入,如優波尼沙陀尊者;有的說從眼識證入,如舍利弗尊者。又如眾所週知的觀世音菩薩,便是從耳根證入圓通的。總之,只要能通達二空真理,那麼,由根、塵、識乃至百法當中,任何一法,都可以證入真如本性,而獲得了生死,成佛道的究竟利樂!這便是天親菩薩造作此論的根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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