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結合活化休耕地及小地主大佃農政策 擴大農業經營規模
文號:5463 98年02月25日

為活化休耕農地,確保糧食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本 (98) 年度起提高輪作、契作產銷無虞作物及造林獎勵標準,並結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動休耕農地租賃措施,鼓勵專業農民承租連續休耕之農地,種植水稻等糧 食、芻料或具進口替代性之作物,以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提升競爭力。同時,鼓勵青年農業就業,活化農村人力。另配合 98 年 1 月 31 日起有機農產品管理新制上路,農委會除將擴大有機農產品生產,結合台糖土地建立有機農業專區,並將落實有機農產品管理,導正有機產銷秩序,維護消費權益, 促進國內有機農業發展。

  農委會陳主任委員指出,考量目前國際糧食價格仍較以往為高,而國內糧食自給率偏低,每年進口大量飼料穀物,為活化休耕田,鼓勵復耕,經行政院於 98 年 1 月 23 日核定推動相關輔導措施。該會除已於 97 年提高收購稻穀保證價格及增辦契作飼料玉米獎勵外,並自 98 年度起調整休耕措施,鼓勵休耕農田回復耕作,除一般輪作獎勵標準由每期作每公頃 2.2 萬元提高為 2.4 萬元,契作牧草及青割玉米提高為每公頃 3.5 萬元,以推動休耕田復耕種植芻料及輪作產銷無虞作物。

  陳主任委員進一步說明,為鼓勵連續休耕農地出租,將結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承租 95 年或 96 年任一年連續兩期辦理休耕有案之農地,給予補貼保障地主每期作每公頃所得 4.5 萬元 ( 含 ) 以上 ( 由承租人支付地租 1 萬元以上,另政府給付 3.5 萬元 ) ,倘連續出租 3 年 ( 含 ) 以上者,每期作每公頃所得更提高為 5 萬元 ( 含 ) 以上 ( 由承租人支付地租 1 萬元以上,另政府給付 4 萬元 ) ;承租人契作生產飼料玉米每期作每公頃獎勵 2 萬元,種植有機作物獎勵每期作每公頃 1.5 萬元,契作生產牧草及青割玉米則獎勵每期作每公頃 0.5 萬元,種植水稻得辦理稻穀保價收購。並輔導毗鄰之雙期休耕田區為有機農業專區。對於未能出租或無法復耕之田區,農民可維持種植綠肥,給付每期作每公頃 4.5 萬元,維護農民收益。透過活化休耕地及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可提高小地主收益,並減輕大佃農之地租支出及政府休耕補助,達到三贏。

  農委會強調,為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計畫, 97 年已遴選 10 區推動試辦計畫,以「雲林縣牧草生產合作社」為例,預計新增承租農地 200 公頃,除採用曳引耕耘機、大型中耕機、青割玉米收割機械、太空包青貯設備等實施機械化,並藉由業務分工,掌握田區生產規劃與管理,更可吸引規劃、管理專長 人士投入參與。該社預定可增加生產青割玉米 20,000 公噸,取代 8,000 公噸進口乾草,降低酪農生產成本 8 千萬元。農委會期待未來此種經營模式可以擴大推廣,使我國農業產業更具競爭力。

  為鼓勵青年投入農業就業,農委會針對一般青年,規劃辦理農業體驗營,對農業有興趣者則可報名分產業的進階訓練,課程類別規劃有機作物栽培、休閒農業經 營管理、熱帶花卉與果樹栽培等。針對失業回流青年,依據農業產業人力需求,規劃辦理農業職業訓練,將酌予發給生活津貼。並建立媒合平台,轉介青年至農場見 習,補助場主農場實習費。經由農業基礎訓練、農場見習等配套措施,促進青年人加入農業,為新進農民打下在地紮根的基礎。

  為確保消費者食用健康,農委會已加速輔導健康安全蔬果及有機農業,迄 98 年 1 月底,有機農業驗證面積 2,378 公頃。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之有機農產品管理新制自 98 年 1 月 31 日起上路,除加強市售有機農產品監測外,並已認證 7 家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公告 16 個國家為與我國有機農產品管理同等性之國家,辦理進口產品之審查作業。未來亦將結合宗教團體及大型企業,鼓勵其投入有機農業生產及行銷行列,並利用台糖土 地、退輔會農場及連續休耕田,建立有機農業專區,擴大經營規模,吸引有意願及能力者成立產銷組織加入經營,加速有機農業之發展。

農委會最後表示, 台灣農業永續發展為政府重要施政目標,該會以「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為施政基本方針,發揮台灣農業的科技優勢與經濟地理條件,推動活化休耕地、小地主大佃農等農業結構變革,輔導農民現代化經營,保障農民權益, 提升台灣農業競爭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feexplor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