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捌.心所有法―― 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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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惡作,三尋,四伺。

何謂不定

「六」是指六位心所中之第六位。第六位心所名為「不定」。何謂「不定」?百法直解云:「不定是善,不定是煩惱,不定遍一切心,不定遍一切地,故名不定。」是說:睡眠等四種,不一定是善性,不一定是惡性(即煩惱),不一定遍及一切心王、心所,不一定遍及三界九牠,故立「不定」之名。
茲以睡眠為例:




總之,此四心所,於善染等皆不定故,名為「不定」。(染即不善及有覆無記等者,等取無覆無記。)
成唯識論卷七又云:「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上文分二段說明:
1.簡別「遍行」—— 觸等五遍行心所,雖通三性,但是它們一定能遍及一切心心所,故不名為「不定」。而睡眠等四心所,雖也通三性,但是它們卻不像觸等五遍行,一定能遍及一切心心所,故立「不定」名。(按睡眠等四心所,但與第六識相應耳。)
2.簡別「別境」—— 欲等五別境心所,雖通三性,但是它們一定能遍及三界九地,故不名為「不定」。而睡眠等四心所,雖也通三性,但是它們卻不像欲等五別鏡,一定能遍及三界九地,故立「不定」名。(按「悔眠」唯及欲界),「尋伺」則僅遍及欲界及色界初禪,二禪以上則無尋伺。)如下表可知:



以上解釋「不定」名義已竟,以下逐條解釋四種不定心所。

一、睡眠

即是令心識昏沈而失去覺知之一種精神作用也。成唯識論卷七:「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茲依論文,分二點研究:

(一)、睡眠之體性

又分二點說明:
1.使身不自在,謂人在睡夢之中,則身體之屈伸取捨,皆不能自主。
2.心昧略,「昧」是暗昧,糊裡糊塗,不能明了取境。「昧」之一字簡別「定」中,以「定中意識」,取境明了故。又「略」指略緣境界,唯一門轉故。原來,第六意識緣境,通乎內外,今夢中獨頭意識(即第六意識之一種),唯向內一門轉,略無外五門也。亦即「略」之一字簡別「寤」時,以寤時心極明利,具能緣六塵境界故。

(二)、睡眠之業用

障「觀」。佛法八萬四千法門,說到修行上,不外是一個「觀」字,「觀」就是以智慧觀照所修的法門,譬如:淨土法門行者,如何修行?初下手要萬緣放下謂之「止」,而後即全神貫注在一句「南無阿彌陀佛」萬德洪名上,口念耳聽,自念自聽,口念得清清楚楚,耳亦聽得明明白白,此即是「觀」,謂之「念佛觀」。總之:「觀」是吾人修行之利器,轉識成智之法寶、轉凡成聖之不二法門!
可是,「睡眠」心所,以能令心識昏沈而失去覺知,故能障礙修行者修觀,過失甚大!是以佛教經論中多呵斥之!法界次第云:「睡眠」是五蓋之一,「蓋」是蓋覆之義,謂諸眾生,由此睡眠等五種煩惱,蓋覆心識,而於正道不能明了,因此沈滯三界不能出離!又翻譯名義云:「睡眠」是十纏之一,「纏」是纏縛之義,謂諸眾生,由此睡眠等十法纏縛,不能出離生死之苦,證得涅樂之樂。
因此,佛在遺教經中言,佛子為了生死,成佛道,二六時中,當勤精進,「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又楞嚴經載,佛十大弟子之一的阿那律陀尊者,出家之初,常樂睡眠,每於聽法之時打盹,於是遭佛訶責為畜生之類,偈曰:「咄咄何為睡,螺螄蛤蚌類,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尊者聞之,啼泣自責,業障深重,於是七日七夜,勇猛精進,不許睡眠,遂雙日失明。(目以睡為食,七日不眠,所以失明。)佛哀愍之,遂教修「樂見照明金剛三昧」,隨得天眼,見閻浮提,如觀掌中庵摩羅果!
以上「睡眠」一法略釋已竟。

二、惡作

成唯論卷七云:「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茲依論文,分二點研究:

(一)惡作之體性

在唯識論中稱「惡作」為「悔」,乃是依果立名的。今稱「惡作」則是約因立名。何以故?「惡作」之「惡」字,是厭惡之義,即厭惡自己往昔所作之事,叫「惡作」,由此遂生起懊惱自責之心來,謂之「悔」,或「後悔」(事後反悔)。由此可見:「悔」是「惡作」之果。而「惡作」是「悔」之因。
後悔何事?瑜伽論卷十一曾舉例云:惡作者,謂因尋思親屬等故,心生追悔:
1.我何緣離別親屬?
2.何緣不往如是國土?
3.何緣棄捨如是國土,來到於此,食如是食,飲如是飲,唯得如是衣服、臥具、病緣、醫藥、資身眾具?
4.我本何緣少小出家,何不且待至年衰老?
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生憂戀心,惡作追悔!

(二)惡作之業用

障止,「止」是「定」的別名。「惡作」能障礙行者之心定止於一處也。何以故?行者由於追憶往昔所作之事,而生憂愁懊惱之心,遂令此心諠動騰躍,不能寂靜。故曰:「悔」與「掉舉」之業用相同,以二者皆能障止故。
(瑜伽論以為「掉舉」與「悔」,以處所等故,必相應而起,故二者合為一蓋,叫「掉悔蓋」,謂諸眾生,以此掉悔,蓋覆心識,而於正道不能明了,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故名為「掉悔蓋」)。

悔要義

如上所言,「悔」實是吾人修定之大障礙,故蕅祖在唯識心要卷七中,特別指示行者修「五悔」之要義,蕅祖云:「行人修行五悔,正貴永斷相續,勤策眾善,非但追思懊惱而已!」按:「五悔」乃是指佛家五種懺悔業障,滅除罪業之方法,所謂懺悔、勸請、隨喜、回向及發願是也,今略述之:
懺悔,即發露自己往昔所造之罪,藉此可滅除往昔所造之罪。
勸請,即勸請十方如來大轉法輪,藉此可滅除魔王波旬請佛入滅之罪。
隨喜,即對於自他一切之善根功德,隨喜讚歎,藉此可滅除嫉妒他人修善之罪。
回向,即以一切所修之善根功德,回向眾生,回向佛道,藉此可滅除顛倒,欣求三界之罪。
發願,即發四弘誓願,藉此可滅除修行退志之過。
由批可知,行者修此「五悔」之重點在「改往修來」—— 改悔往昔之惡因,勤修未來之善果,絕對不是悔恨自責而已!語云:「往者已矣,來者可追!」吾人當知:過去事即過去了,事後徙自悔恨憂傷懊惱,又有何用?何不抖擻精神,重整旗鼓。走出罪業的陰影,迎向光明坦蕩的菩提大道?

三、尋伺

以上略述「惡作」一法已竟。以下續說尋與伺,以此二法,體類相同(體俱思慧,類俱推度),故合併研究之。

(一)尋伺之體性

成唯論卷七云:「尋,謂尋求,令心匆遽,於意言境粗轉為性。」又「伺,謂伺察,令心匆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由此可見尋與伺之共同點,皆在「令心匆遽」,「心」指第六意識。「匆遽」是忽忙急遽。即當根塵相對之時,尋與伺皆能令第六意識倉卒、迅速地趣向「意言境」—— 意識所取之境,多依名言,故稱意識所緣之境,名為「意言境」。
若第六意識對於「意言境」作粗淺之分別。謂之尋。
若第六意識對於「意言境」作深細之分別,謂之伺。

(二)尋伺之業用

成唯識論卷七云:「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謂吾人身心前後剎那,或安住而徐緩,或不安住而匆遽,皆依尋伺而起。何以故?論云:「並用思慧各一分為體故。」「思」是思量,徐緩而且深細;「慧」是簡擇,急躁而且粗浮。故知「思」多「慧」少,則急慧隨徐思,能令身心安住;反之「慧」多「思」少,則徐思隨急慧,則能令身心不安!
或問:思既徐緩,慧既急粗,只可徐思隨於急慧,豈有急慧肯隨徐思耶?
答曰:當以喻明。假設二人過獨木橋,前行人之人性緩,後行之人性急,後人性雖急躁,但仍須隨前行性緩之人行之,豈能踰越走在前乎?是以當「思」多「慧」少(即「思」正「慧」助)時,急慧自當隨於徐思,令身心安住也。

(三)假實

論云:「尋伺是假有,思慧合成,聖所說故。」即聖教說尋與伺是假有之法,因為二者皆依思與慧各一分和合而成,離開思與慧則無尋伺之自性。
尋伺之舊譯為覺觀,粗思名覺,細思名觀,所以尋伺又可名為覺觀,二者皆為妨定心者,故智度論二十三曰:「是覺觀撓亂三昧。」因此可以覺觀之有無,而判定心之淺深!如說色界無色界諸定:初禪是有尋有伺定,二禪以上是無尋無伺定。而初、二禪間的中間禪則是無尋有伺定。
此即依尋伺之有無,而分此三種三昧也。
又前引經謂:尋伺是言語之本,故知無尋無伺的第二禪以上,即不發語言,也不聞音聲。
以上略述尋伺二法已竟。

總說研究目的

至此六位心所也已全部解釋完了。總說研究心所之目的為何?曰:在令行者時時以心所為鏡也,隨時反照內心,了知自心,平素不起心動念則已,一起心動念,立即如理作意:我今一念落在何處?善乎?煩惱乎?若是善心,是何等善心?無貪?無瞋?無癡?若是煩惱,則是何等煩惱?貪?瞋?癡?研究心所之後,希能於起心動念處,一一對照、省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善令速生;已生惡令斷滅,未生惡令不生,令善心日增,煩惱日損,損之又損,乃至成為純善之人!印祖文鈔有言:「善人念佛,求生西方,決定臨終,即得往生,以其心與佛合,故感佛慈接引也。」反之惡人念佛,則心與佛背,使難往生,以自心發生障礙,佛亦無由垂慈接引也!至於善心惡心內容為何?在六位心所中,皆曾加以詳細列舉,並一一說明,俾令行者有所簡擇取捨(即遍行五,別境五及不定四,皆通三性,或善或惡,若善十一則純是善性,煩惱二十六則純是惡性)故知研究百法,對於淨土法門之修學,大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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