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農地利用與調整農業經營結構,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試辦計畫
文號:5364 97年10月21日

為促進農地流通及活化農地利用,鼓勵老農或無意耕作農民長期出租農地,並輔導農業企業經營,提升競爭力,減少農地休耕閒置,促使農業轉型升級,農委會刻 正研擬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並遴選 10 區進行試辦計畫,擬藉由試辦成果,建立成功之經營模式,落實政策意旨。

  農委會指出,隨著全球經濟與產業局勢變遷,當前台灣農業除面臨世界性能源糧食危機及原物料價格上漲等外部威脅,國內則受制於農業勞動力老化、農戶經營 規模小及農地坵塊分散,無法發揮規模經濟效果,造成農業競爭力不足等問題,爲促進農地資源合理利用、改善農業勞動力結構及提高經營效率,農委會積極研擬推 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並自 6 月起即籌組跨局處署工作小組,積極研商政策推動配套措施,藉由建立老農退休制度、農地租金一次支付小地主、大佃農以分年 ( 期 ) 償還等機制,鼓勵無力或無意營農之小地主將農地長期出租,並建立企業化經營之專案融資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制度,協助及輔導大佃農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此外,亦 將提供產銷整合、技術研發、品牌通路及市場行銷等專業培訓機會,協助大佃農以企業化經營方式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整體農業生產效益與競爭力。

  另爲強化政策可行性,農委會亦研擬試辦計畫,並於 9 月起陸續依據縣市政府推薦及徵詢試辦區意願後,遴選 10 區進行試辦,期藉由試辦過程,檢視「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規劃內容之可行性,並建立不同型態執行模式,提供 98 年度擴大推動辦理及未來全面實施之參考。目前遴選之 10 試辦區之經營主體,包括專業農民、產銷班、農會、合作社及農企業公司等五種類型,分別為苗栗縣後龍鎮農會、花蓮縣壽豐鄉農會、嘉義縣義竹鄉農會、宜蘭縣三 星農業經營班第一班、高雄縣內門鄉火鶴產銷班第二班、高雄縣綠色花卉運銷合作社、雲林縣臺灣區牧草生產合作社與漢光果菜合作社、苗栗縣城南精緻有機農場及 台灣稻農公司,而試辦區之產業類型,包含稻米、蔬菜、花卉、有機農業、青割玉米及飼料玉米等重要作物。另爲協助該 10 區進行試辦,農委會亦整合產官學界專家,組成輔導團隊,提供試辦區農地租賃及產銷經營等輔導,引導試辦區以規模化、集中化方式承租農地,並朝向企業化經 營。爲利於試辦計畫推動,農委會已於 97 年 10 月 14 日 召開小地主大佃農試辦計畫政策宣導與講習,說明試辦目的、執行工作內容及相關辦理流程,並宣告計畫正式啟動,後續並將密集辦理相關政策宣導及教育訓練,以 利政策得順利推展。

農委會強調,「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係屬農業經營結構調整政策,農委會將整合所有資源,協助有意願從事農業經營者,擴大農場經營規模,降低農業經營成本,促使農業轉型升級,提高整體農業競爭力,落實農業永續發展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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