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 解釋此頌曰: [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脫分既圓滿已,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二取,謂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抉擇分,順趣真實抉擇分故; 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



又謂: [菩薩此四位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



在資糧位中,由於二取隨眠未能伏滅,故未能安住於唯識實性。在加行位,以修四觀四智故,印可二取皆空,似乎真如境界已現於前,但此時還有一點障礙,就是現前立有少物,謂此少物即是唯識實性。然唯識實性,非空非有,雖得而無所得。因此,以有所得之故,猶未能實住於唯識也。



[四尋思觀」,是唯識修行五位中、加行位所修的觀法。即是名尋思觀、義尋思觀、自性尋思觀、差別尋思觀。名是能詮的名言,義是所詮的義理,自性是名和義的體性,差別是體性上種類的差別。茲再分釋如下:



一、 名尋思觀: 名者一切事物的名稱,在事物名稱上去推求觀察,則知所謂名者不過是假名施設,即「謂於相上有所增語」,然名者實之賓,僧肇法師曰: [以名求物,物無當名之實; 以物求名,名無得物之功。」我人執名求實,徒生種種煩惱。由此推求名是假立,虛妄不實,此謂名尋思觀。



二、 義尋思觀: 義者,依名而詮諸法之體相,如山河大地,人牛馬羊,十二處、十八界等,這些色心諸法,皆是因緣和合、一時假有,亦即是唯識所變,虛幻不實,由此推求尋思,謂之義尋思觀。



三、 自性尋思觀: 自性者,諸法各自之體性。有為色心諸法,皆是仗因托緣,唯識所現,離識非有。由是尋思,悟知諸法名義,自性皆空,謂自性尋思觀。



四、 差別尋思觀: 差別者,名與義上的差別相。名之差別,如一言多言; 相之差別,如長短方圓,善惡美醜,一一法上,各有差別,而此差別,皆假有實無。由此尋思,悟知諸法名、義、自性云者,只是假有實空,曰差別尋思觀。



於加行位中,繼四尋思觀後的觀行,是四如實智。即以前之四尋思觀所推求的假有實無為因,再加以印可決定的觀法。由此可知,「所取」的名、義、自性、差別等,固然是離識非有,即是「能取」之識也是了不可得,如此空掉能取所取,即名「四如實智」:



一、 名尋思觀所引生的如實智。



二、 義尋思觀所引生的如實智。



三、 自性尋思觀所引生的如實智。



四、 差別尋思觀所引生的如實智。



修四尋思觀和四如實智觀,要歷經「四加行位」——暖、頂、忍、世第一四位,前二位修四尋思觀,觀所取空; 後二位修四如實智觀,觀能取、所取俱空。四加行位又名四善根位,是唯識宗修暖、頂、忍、世第一法四種加行的階位。



此四加行,暖是下品的尋思觀,頂是上品的尋思觀; 忍是下品的如實智觀,頂是上品的如實智觀。這四種觀,是由明得、明增、印順、無間等四種定而發出的。茲分述如下:



一、 暖位:<成唯識論> 曰: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為暖位。」 明得定中的明,指的是無漏慧。在此位中,始觀名、義、自性、分別四法,都是有情心識所變,假名施設,非有自性,離識即不可得,以此伏斷所取之境。



二、 頂位:<成唯識論> 曰: [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 明增,是智慧增長,增長後進一步觀察所取境空,修尋思觀至此達於絕頂,故稱頂位。



三、 忍位:<成唯識論> 曰:[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能取,亦順樂忍。」印順定的印,是印可決定。印順,是印前順後,就是印持前面四種尋思智觀,觀所取名、義、自性、差別四種所取之境,皆空無自體,即能取之心識亦不可得, 「所所取既無,能取亦空。」印前所取無,印後能取無,稱印順定。



四、 世第一位:<成唯識論> 曰: [依無間定,發上品如實智,印持二空,立世第一位。」 在前面忍位中,唯印可能取空; 在此世第一位中,印可能取、所取二空,此於異生法中,最為殊勝,曰世第一法。



三、 通達位——若於時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通達位,是唯識修行五位的第三位,這是菩薩的見道之位,於初地之入心 (十地各有入、住、出三心」,通達於二空無我之理,此即見道位。



有情無始以來,為無明煩惱覆障,因而顛倒妄想,起惑造業,沈緬苦海。自發心學佛以來,歷經多劫修行,猶未能認佚識唯識真實義性。不過,於世第一法的次剎那,於十地的初地極喜地,至此通達真實識性,入通達位,即是見道位。此位所見之道,即二空真如,亦即是唯識實性。三十頌曰:



[若於時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成唯識論> 解釋此頌曰: [若時菩薩於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種種戲論相故。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真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能取所取俱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故。]



在加行位時,所修的四觀四智,以猶帶相故,未能實住唯識。而在此通達位,不但所取之境空,能取之心空,即能觀之智亦空。而實證此二空境界之智,就是無分別智,無分別智是諸智的根本,故又名根本智。依於根本智,先親證法性,即實住唯識——親契真如,然後即起有分別的後得智。見道菩薩,即以此二智——根本智與後得智,緣真俗二境。



四、 修習位——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



修習位,是唯識修行五位中的第四位,修行者在見道以後,達到第十地的滿心佛果之前,重修習妙境以斷餘障,即是修習位,亦稱修道位。



修行菩薩於見道位,雖然證得無分別智,斷除一切心識上的顛倒知見,但微細煩惱尚未斷除,還需要修習。故菩薩於此位修十種勝行——即十波羅蜜,斷十重障,證十真如,捨二種粗重,由此即能證得轉依。即轉煩惱障證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得大菩提。三十頌稱此位曰:



[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



<成唯識論> 解釋此頌曰: [菩薩從見道起已,為斷除餘障證得轉依,復數數修習無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取,故說無得及不思議,遠離戲論,說為無得; 妙用難測,說不思議,是出世間無分別智,斷世間故。名出世間。二取隨眠,是世間本,唯此能斷,獨得出名。或出世名,依二義立,謂體無漏及證真如。此智俱斯二種義故,獨名出世。餘智不然,即十地中無中無分別智。]



無分別智,是一種能所兩空,「無智、亦無得」的空慧。這種空慧不可思議,是一種出世間的智慧,它能捨滅煩惱障及所知障的種子,以此而證得菩提及涅槃二轉依果。



頌文中 「捨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粗重二字,仍是種子的異名。「轉依」,是「轉染成淨」。轉者轉捨,依者依止。轉捨去染汙的煩惱、所知二障,依止於涅槃、菩提二果。此亦稱轉識成智——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



阿賴耶識攝持無漏有漏種子,修唯識行,以修持熏習力,捨有漏種子轉為清淨種子,至見道位,證二空真如。轉染成淨後的阿賴耶識,即轉捨虛妄的識心,變為清淨的智心。轉依,即「轉其所依」,唯對「所依」的看法, <成唯識論」謂有二義:



一、 第一師義謂: [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捨轉得。」 據上所說,轉依是由虛妄的依他起——即染分的阿賴耶識,轉為淨分的圓成實。



二、 第二師義謂: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者離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畢竟安樂。」 據第二義,謂依即是唯識真如,轉捨迷妄顛倒的真如,轉證悟的真如而得涅槃。



轉依,有能轉道,所轉依,所轉捨,所轉得四種意義。



一、 能轉道:此即是能轉捨二障、轉得二果的智 (能轉道的道、即是智。)此有二類:



1、能伏道: 即是有漏無漏的加行、根本、後得三智,此智慧伏二障的種子勢力而使其不生現行。



2、能斷道: 即是無漏的根本後得二智,此智慧斷除二障的種子。



二、 所轉依:即是能轉之智,轉捨染法,轉得淨法而成為所依,此亦有二類:



1、持種依: 即是第八識,此識能任持染淨諸法種子,故為所依,而使其轉捨轉得。



2、迷悟依: 即是真如,若迷真如則生染法,悟之則生淨法; 故為迷悟根本之所依,而使其轉捨轉得。



三、 所轉捨:即是由能轉道所轉捨的有漏種子,此亦分為二類:



1、所斷捨: 斷捨的即是煩惱所知二障種子。在無漏的真無間道生時,此類種子乃被斷捨。



2、所棄捨: 棄捨的即非障的有漏法、及劣無漏法的種子。這些雖不是障法、而不用斷捨,但能持的第八識轉為純淨圓明的時候,即不能任持此類種子,而自行將其棄捨。



四、 所轉得:即是以能轉道,轉捨二障之因而轉得者,此亦有二類:



1、所顯得: 顯得者即真涅槃,斷煩惱而顯發者。



2、所生得: 生得者即大菩提,斷所知障而生起者。



五、 究竟位——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究竟位,是唯識修行五位中的最後一位。修行菩薩於第十地滿心金剛喻定無間道,剎那之間,斷盡二障種子,並於解脫道永捨劣無漏、及有漏諸法,以證菩提妙果。此即是圓滿究竟位。三十頌曰:



[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究竟位,事實上就是佛位,佛位是諸漏永盡,清淨圓明,故稱無漏。界是藏的意思,謂此中含藏無邊希有大功德,故曰「無漏界」。不思議者,佛之法身,不可執有,不可執無,離諸分別,絕諸戲論,故曰「不思議」。善者微妙之淨法,遠離生死; 常者盡未來際,恒無變易。



以上頌文,其中不思議、善、常、安樂,是二轉依果體所具有的殊勝德性,是彰顯究竟的無漏法界,茲分詮如下:



一、 不思議: 無漏界、離心緣相,故不可思; 離言說相,故不可議。亦即是二轉依的果體——涅槃與菩提,甚深微妙,斷絕尋思之境,不可以世間一切譬喻言議,故曰不思議



二、 善: 純淨法性,離諸煩惱。亦即謂清淨法界的真涅槃,離生滅之法; 四智心品的大菩提,妙用無方,而二轉依俱有順益之相,與不善反,故成為善。



三、 常: 二轉依的果體,永不變滅,無有盡期。亦即是真涅槃無生無滅,性不變易;大菩提常住真如,為所依故,故成為常。



四、 安樂: 清淨法界,沒有逼惱,亦能使所化有情安樂,故成其安樂。



頌文 「解脫身大牟尼名法」者,解脫身是解脫煩惱障的纏縛而得到的果身。大牟尼、譯為寂默。佛果的二障斷除淨盡,故名解脫身,亦名法身。法身是三身的總稱,三身即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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