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難陀論師主張: 他主張新熏說,他以為一切種子,都是由現行的熏習而發生的。因為能熏與所熏,都是無始以來俱有,所以從無始來就有熏生的種子。他以為、所謂種子者,必藉熏習而發生。再者種子是習氣的異名,所謂習氣,就是現行所熏習的氣分,由之可知種子是由新熏而來。他引以下的經論來證明他的理論: <多界經> : [諸有情心,染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 <攝大乘論> : [內種定有熏習,外種或有或無。]



三、 護法論師的主張: 護法論師採取折衷之說,他以為諸法種子,本有兩類,即本有種子和新熏種子。這兩類種子,都是無始以來就有的。阿賴耶識中,具有法爾生起一切諸法的差別功能,這就是本有種子,此又名本性住種; 同時在無始以來,由現行的勢力,留貯在阿賴耶識中而有生果的作用,這就是新熏種子,此又名習所成種。此本新二種,相待而能生起諸法的現行。



後世唯識學者,都以護法的觀點為正義。故種子依其生起來說,就分為本有種子和新熏種子。本有種子,又名本性住種,這是先天的、本能俱有的。新熏種子,又名習所成種,這是後天的、學習而來的。



依種子的性質說,又分為有漏種子和無漏種子。一者有漏種子,這是能產生種種現象的種子,亦即三界六趣受生死的種子。此中又有名言種子、我執種子、有支種子之分。二是無漏種子,這是能生菩提之因的種子,亦即入見道位乃至阿羅漢、佛果位的出世種子。此中又有生空種子、法空種子、二空種子之分。 <成唯識論>二曰:



[諸種子者,謂異熟識所持一切有漏法種,此識性攝,故是所緣。無漏種子雖然依附此識,而非此識性攝,故非所緣。]



這是說,一切有漏種子為為第八阿賴耶識之識體所攝持,且為第八識見分所緣,故稱[故是所緣」; 而無漏種子雖然也依附於阿賴耶識,但並非阿賴耶識之識性所攝,故不是此識所緣。無漏種子是能生菩提之因的種子,此有三種,一者生空無漏種子,即我空無漏,此屬見道位無漏種子。二者法空無漏,屬修道位無漏種子。三者二空 (我空、法空) 無漏種子,此為無學道無漏種子。



無漏種子依於異熟識之自體分,而非異熟識性所攝持。以無漏種子,其性唯善,不是無記性,故不與異熟識之體性相順,體性既不相順,故此無漏種子與異熟識體性不可相即。無漏種子依於異熟識之自體分,以非異熟識所攝持,亦不為異熟識之見分所緣。



有漏種子即生起諸種現象,三界六趣受生死的種子。此有三種,一者名言種子,二者我執種子,三者有支種子。種子又名習氣,即是現行熏習的氣分。 <瑜伽師地論> 五十二月: [云何略說安立種子? 謂於阿賴耶識中,一切諸法遍計自性妄執習氣,是名安立種子。]



在前文之中,屢屢說到「現行」二字。現行又作何解釋,原來阿賴耶識有生一切法之功能,此能生之因,謂之種子,自此種子生起色心諸法,謂之現行。能生的種子是因,所生的現行是果。當種子生起現行之際,現行有強盛的勢用,剎那間熏習起現行的種子、成為新種子,這就稱為 「種子起現行,現行熏種子」。在種子起現行時,種子是因,現行是果。而現行熏種子時,現行是因,受熏的新種子是果。這三者是「剎那生滅,與果俱有。」此 「種生現」的因果之同時,也是「現生種」的因果。有如燭柱生炎 (種生現) 之時,同時也正是炎燒柱 (現熏種) 之時。



於此,又出現「熏習」二字。所謂薰習,是我人身、口所表現的善惡行為 (身行、語行),或意識所生起的善惡思想 (意行),其「氣分」留於阿賴耶識中,如香之熏衣,即謂之熏習。而我人身口意三者所表現之行為,就叫做現行。換句話說,第八阿賴耶識,能將經驗的痕跡保下來,這就是氣分或種子。而經驗 (身口意三者的行為) 的痕跡,能影響一個人未來的性格及行為,這就是熏習。一個人習於為善,這善行是一種熏習,一個人慣於為惡,這惡行也是一種熏習。熏習不是刻意造成的,而是不知不覺任運進行。如人行霧中,他無意使衣服受濕,也不覺得衣服受濕,而事實上他的衣服己佈滿了濕氣。 <大乘起信論> 曰: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熏習故,則有香氣。]



種子生現行,種子是能生,現行是所生。能生的,是第八識中能生果法作用的種子,所生的是七轉識,所以第八識為因,七轉識是果,這是「種子生現行的因果」。現行熏種子,現行是能熏,種子是所熏,能熏的是七轉識的現行法,所熏的是第八識種子,於此,七轉識是因,第八識是果,這是 「現行熏種子的因果」。阿賴耶的所藏之義,也於此可見。 <阿毗達磨經> 曰: [諸法於藏識,識於法亦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



最後,我們再理清一個觀念,就是「唯識」一詞。什麼叫唯識呢?唯識二字,梵語Vijnapti-matrata、 音譯毗若底摩坦喇多。梵語倒置,稱為「識唯」,漢土譯為 「唯識]。識者心之別名,所謂唯識,即簡去心外諸法,擇取識心。這是遮簡迷情、外界有實我實法的存在,表顯內界識心的真性法相。換句話說,唯識宗立論,以我人心識之外的萬有現象,皆是由我人心識自體所變現而來,亦即由第八阿賴耶識中之種子所變生,故除心識之外,萬有現象皆非實在。因此說 「唯識無境」; 或自萬有現象自識所變一面來說,稱為「唯識所變」。



在 <百法明門論> 中,有「五法事理唯識」一詞,束百法以五位,即心王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為法。此五位法,前四位是事,後一位是理,如下表所示:



┌—心王——————識之自相┐

├—心所——————與識相應┤

五法事理唯識—┼—色———————識之所變┼—不離識—萬法唯識

├—不相應行————識之分位┤

└—無為————以上四法實性┘



關於識變,有因能變與果能變之分,因能變者,即種子生起八識之變; 果能變者,各各識體上生起相、見二分,而有萬法之生起。此留在後面再講。



第四講 識變——八識三能變



三十頌講座,今天開始講到正文。今天講三十頌首頌:「由假說我法,由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首頌中有三個主題,即一、 釋難破執——為問難者解釋唯識之理,以破其執著;二、 標宗歸識——標出萬法唯識所變的宗旨;三、 彰能變體——說明能變之識唯有三種。現在依次講解如下。



一、 釋難破執——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



唯識三十頌的主旨,在於說明心識之外,沒有固定的實我,也沒有固定的實法。但是在這世界上,明明有圓顱方趾的「我相」,和蕓蕓眾生;也明明有山河大地,房舍器物的[法相」,一定說沒有我、法,如何能使世人信服呢?於是世親菩薩,假借外人質疑之詞,來說明萬法唯識的妙理。外人質問曰:



[如果照你們唯識家所說, 「萬法唯識,識外無法」,為什麼世人皆說有我有法呢?縱然世人迷昧,說的不對,可是在你們覺悟的聖教中,不是也說菩薩、聲聞等的我,和四諦、五蘊等的法呢?]



外人這一問,問的非常尖銳。如果說有我相法相,唯識義就不能成立;如果說萬法唯識,就不該說我相法相。準此以論,唯識家的言論犯了兩種相違的過失:一者,世人皆說有我有法,你們唯識家說無我無法,就犯了「世間相違過」;二者,你們唯識家說萬法唯識,而聖教中又說我相法相,就犯了「聖教相違過」。唯識家怎麼回答呢?他用兩句話回答:「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



於此,我們先來探討什麼叫做我,什麼叫做法。「我」,梵名 Atman、 音譯阿特曼,原意為「呼吸」,引伸為生命、自己、自我、自性等。這是印度婆羅門教,自四吠陀時代以來使用的名詞。此我有四義,即一者恒常存在 (常); 二者獨一個體——不是集合體 (一); 三者中心之所有主 (主); 支配一切 (宰) ,所以稱我者,有常、一、主宰之義。梵書時代,婆羅門教以 「梵」為宇宙最高原理,以我為為個人生命原理,有「梵我一如]之說,此即佛教經典中所破的「神我」。本來,「我」只是五蘊諸法,因緣和合的集合體,何嘗有一個恒、一、主宰的實我呢。



法者, 「軌持」義,軌者「軌生物解」,持者「任持自性」。<成唯識論> 卷一曰 :[法謂軌持,軌者軌范可生物解; 持謂任持,不捨自相。」 簡單的說,我人的見聞覺知作用,對於任何一事一物,都會於那事物上起一種見解,即是軌生物解;世間任何事物,皆有它特別的體性,我們對於它所起的見解,無論是對是錯,而它本身的體性,任運攝持,而不失不變,即是任持自性。以上所說的,是狹義的法。至於廣義的法,是通於一切的意思。舉凡世間一切,有形的、無形的,真實的、虛妄的,精神的、物質的,事物其物的、道理其理的,林林總總,統稱之曰 「法」,故佛典上常用「一切法」、「諸法」、「萬法」等辭彙來表達宇宙萬有。



至於 「假」,是假託義,非真實義。成唯識論述記上,以「兩重二假」來解釋這個假字。即一重是無體隨情假,有體施設假;一重是以無依有假,以義依體假。分述如下:



一、 無體隨情假:宇宙萬有,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存在,本來沒有實我實法的自體。不過在世人迷情的見解上,認為有實在的我,實我的法。其實這是我人執見上迷謬的見解,不是諸法的本相。不過佛陀為了說法的方便,隨順世情,假借我法兩字,來顯示所說的法體,這叫做無體隨情假。



二、 有體施設假:聖教所說的佛、菩薩、聲聞——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法,雖然一一都有它的法體,但法體是沒有名字的,不過假為施設,安立一個名字。而名字並不能代表其所指的法體,這叫有體施設假。



以上兩種我法,前者是世間的迷情妄執,後者是佛陀的隨緣假設,都是沒有實體的。



三、 以無依有假:世人所執的我法,只是假名,沒有實體,而其迷執的心,卻是有體的。所以對於無體的我法說它是假,而它寄託在有體能變的心識上,假能迷的妄情而說我法,所以稱為以無依有假。



四、 以義依體假:義是義用,聖教所說的我法,是依於法體之義,假說我法。例如我人的身體,在一期生命期間,心識上的種種活動,看起來似乎有一個主宰的作用,發號施令,支配一切,似乎是我的意義;另一方面,在各種塵境上,使我們生起見聞覺知的了別作用,而那法體上又能任持其自性而不失,似乎是法的意義。



因為法體有此意義和作用,假說我法,這叫以義依體假。



以上二假,一是隨妄情的迷解假說世間我法,一是隨法體的義用假說聖敖我法。總結來說,我法二字,只是名言假設,只有假名,沒有實體,佛菩薩為說法度生,假借名言,來施其教化,這就是「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相即相狀,轉是生起。我相法法相,品類繁多,以其非一,故說種種,以上為第一主題的解釋。



二、 標宗歸識——彼依識所變。



識變,是唯識宗的獨特的理論。它意謂宇宙萬法,皆是識所變現,稱為識變。 <成唯識論> 二曰: [然依識變,對遣妄執真實我法說假似言。」 識變是由識轉變、變現的意思。識論解釋識變曰: [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依斯二分施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故。]



上段論文是說: 八識心王、及各各相應心所,皆能從自體轉變 (變現) 出似有實無 (似實實假) 的相分和見分。見分是能認識的作用,相分是似外境的影像,依此二分施設 (假說) 我法,而此相、見二分,是識體轉變出來的,離開識體也就沒有相、見二分,這就是識變。



所謂識,本來是一種功能,此功能未起現行之前 (即潛隱的功能) ,不稱識而稱種子。此功能發生作用 (由潛隱而生起現行) ,不稱種子而稱識。種子生現行,必待緣俱。心法生起要具備四種緣,色法生起只須二種緣,此留待後文再講。



三十頌說,八識為三能變。 即頌文謂:[此能變唯三」,唯三,指八種識有三類能變,即異熟能變、思量能變、及了別境能變。 <成唯識論> 詮釋能變,謂能變有二種,一者因能變,一者果能變。論曰: [此三皆名能變識者,能變有二種,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 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



所謂 「因能變」,就是第八識所攝持的種子 (即等流、異熟二因習氣) 的轉變——由潛隱的種子起現行,轉變為第八識 (即等流、異熟二因習氣所生的果。) 。在此轉變中,種子為因,第八識識體為果,故說名因能變;所謂「果能變」,是第八識體生起時,前七識相繼生起,在八個識及其心所的自體分上,各各生起相、見二分的變。



事實上,因能變與果能變本是一件事,識體以種子為親因而生,故說種子為因能變;而識體從種子生時,同時識體上變現出相、見二分,故說識體為果能變。因果二種變,非是前後異時,而是同時轉變,但在意義上說,這是兩種轉變。



簡單的說,因能變,就是種子生起八識識體的變; 果能變,就是八識識體變現相、見二分的變。此處要注意的,即八識識體變現相、見二分時,其所相應的的心所,也各各變現出相、見二分。



於此有一疑問,所謂因能變,是種子生起八識識體的變。而種子是第八識所攝持,何以又能生出第八識? 答案是這樣,所謂種子與識,基本上只是一種功能。第八識與其所含藏的種子,是無始以來同時俱有的,種子是能生之因,八識現行是所生之果; 而現行是能熏之因,受熏的新種子是所生之果,此二重因果,是剎那滅,果俱有。因此,種子能生出第八識,第八識同時也能攝持種子。



果能變,是八識識體轉變出相、見二分的變,但在轉變相見二分的同時,識體本身就不稱為識體,而稱為自證分了。正如 <識論> 所稱:「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這時,八識心王,及一切心所,各各析為相、見、自證三分。由此而有了心物相對的世界。即自證分與見分,同屬能緣慮作用的心識界,相分只是所緣慮的物質界。唯識家以相分隨同見分,同依識體變現,此即是攝物歸心,所以成其唯識。



解釋所變,十大論師所見不一。安慧但立識體一分,難陀立相見二分,陳那於相見之外立自證分,成為三分,護法於三分之外更立證自證分,成為四分。因此,就有了「安難陳護,一二三四。」之說。不過,後世都以護法之說為正義。這就叫做「識體四分」。



四分,就是說心心所有四種作用。分是一分 (一部分), 四分即指心、心所的四部分作用。四分即是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相分是客觀的外境,唯此外境並非實有,而是內識所變現的。見分,這是主觀的認識作用,它所認識的就是心識所變現的相分。自證分,這是對主觀的認識作用加以證知的作用,它也就是識的自體。證自證分: 這是識的自體,對自證分再度證知的一種作用。



唯識宗立八識心王,五十一相應心所,此心王、心所,體雖各一,而分別其所起的作用,則有四種,即上述之四分。三十頌頌文謂「有種種相轉」所謂種種相,指的是我的種種相,法的種種相,都是「依」著內「識所變」現的「見分」、「相分」而起假說。因此,這見分和相分都是識所變現出來的。茲再詳說四分。



一、 [相分」:即自心體上變現出為見分所緣的境相。這在唯識學上、攝盡一切所謂客觀的現象。因為心識是能緣慮之法,心識生起時,識體變現出相見二分,見分是能緣慮的作用,相分是所緣慮的境相。唯識宗立論,以為宇宙萬法,皆內識之所變現,故所謂相分,是第八識的色法種子——所謂相分色所變現的境相。



相分之相與像字通用,如相片又稱像片,亦稱肖像,故所謂相,亦就是影像。此影像不是外境的「本質色」,而是托第八阿賴耶識的「相分色」,在眼識上再變現一重「相分] (影像) ,由眼識的見分去緣。所以唯識學上說: [識所緣,唯識所變。]



二、 [見分」:即心識的緣慮作用,亦即主觀的認識主體。心識生起,自其自體變現出相、見二分,相分是色法,概括世間的一切物質現象; 見分是心法,有緣慮作用,是認識的主體。不過此見分與相分,都是識體之所變現,攝物歸心,所以成其唯識。



三、 自證分:又作自體分,自覺的證知作用。見分有緣慮、了別相分的作用,但不能自知其所見有無謬誤,故必須另有一證知其作用者,即是自證分。自證分即識之自體,故又名自體分。



四、 證自證分:心法四分之一,對自證分加以證知的作用,這是識體作用的一部分。自證分有證知見分的作用,但誰來證知自證分有無謬誤呢? 於是識體更起一種作用,以證知自證分的所證是否正確,此再度證知的作用,即是證自證分。但誰來證知證自證分有無謬誤呢? 就是原來的自證分,因為自證分和證自證分二者,能互緣互證,所以就不必另立一個證證自證分了。



三、 彰能變體——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唯識宗立八識,謂八識皆能轉變,而此轉變,只有三類。故三十頌頌文曰: [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八識唯有三類能變。此三能變是:



一、 初能變識: 又稱異熟能變識,指第八阿賴耶識的轉變。



二、 第二能變識: 又稱思量能變識,指第七末那識的轉變。



三、 第三能變識: 又稱了別能變識,指前六識的轉變。



當識變時,並不是任何一識單獨轉變,而是三類識全體次第轉變。轉變的主因,是阿賴耶識中儲藏的種子,何類種子成熟,則轉變出何種境界。



頌文中的此字,就是指依識所變的相見二分。能變是對所變而言,佛典用語,常有能、所二字。能是主動,所是被動。如心識緣境,有所謂能緣、所緣等是。所以相見二分是被變現的,名為所變;識是變現的主體,名為能變。能變之識,在體方面說,則有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種識;但是約類來講,「唯」有三類。唯是決定義,既非是二,也非是四,決定是三。即初能變的異熟能變識,第二能變的思量能變識,第三的了境能變識。



異熟能變識,是引業所感得的有情總報真異熟的果體。也就是阿賴耶識,所以阿賴耶識舊譯果報識,新譯異熟識。異熟是什麼意思呢?異者不同,熟者成熟。異熟二字,有下述三義:



一、 異時而熟:有情所造善惡之業,由造業到果熟受報,要經過相當的時間——或隔生而熟,或二三生而熟,由造業到成果的時間不同,曰異時而熟。這有如果樹上結的果子,由開花結果,到果子成熟,要經過相當們的時間,這叫異時而熟。



二、 變異而熟:有情由造業到受果,既然隔世,因望於果,其性質必有變異,曰變異而熟。譬如水果,由初結果到完全成熟,味道上必有變異,這叫變異而熟。



三、 異類而熟:有情造作善惡諸業,善業感樂果,惡業感苦果。而苦樂之果非善非惡,是無記性,此無記之果對善惡之因而言,是異類而熟。譬如江河溪澗之水,性質各異,但流入大海時,就混同一味了,這叫異類而熟。



思量能變識,即第七末那識。末那識梵文 Manas Vijnana , Manas 意譯為「意」,Vijnana 意譯為「識」,合譯為意識,這就與第六意識同名了。為避免與第六意識混淆,因此保留末那原名,以示區別。第六、七識雖然同名,但解釋不同,第六識是依意根之識,是依主釋; 第七識乃意即是識,是持業釋。 <成唯識論> 曰: [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



此識恒常執持第八識見分為「我」,而思量計度,即是此末那識的體性行相。三十頌稱其為「思量為性相」。思者思慮,量者度量,識之緣境,凡有了別,即有思量,因此八個識皆有思量的作用。但此處何以特別突顯第七識的思量作用? 因為以八識作用殊勝來說,則「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末那義譯為意,意的作用本來就是思量。並且此識的思量,是「恒審思量]。



恒是恒常,審是審察,所以末那識是恒常的「審查思量」。以八個識分析,前五識沒有審察思量,故說是「非恒非審」的思量。第六識有思量,但此思量有時間斷 (如在五位無心的情況下) ,所以是「審而非恒」的思量。第八識恒時相續,沒有間斷,但它也沒有審察思量,所以是「恒而非審」的思量。唯有第七識是恒常的審察思量。第七識思量些什麼呢? 就是恒時執持第八識的見分為自我,而審察思量。此識命名,若思量屬識,則識即思量,是持業釋;若識屬思量,即識之思量,是依主釋。



了別境能變識,指前六識而言,此六識各各了別各種粗顯外境,名了別境識。三十頌曰: [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差別有六種者,謂了別境識是前六識的總名,若分別來說,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識,了別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境。頌文中 「及了別境識」,及者合集義,即六識集合起來,總名了別境識。此了別境識命名,若了別屬識,則了別即識,是持業釋;若識屬了別,即識之了別,是依主釋。



第五講 異熟能變——第八識



今日講三能變中的初能變、異熟能變識。古人講異熟能變,以「八段十義」科分。八段者以頌文標目,十義者以識體顯義,茲列表如下:



┌三相門┌阿賴耶識——————————————————自相門

│ ├異熟————————————————————果相門

│ └一切種———————————————————因相門

│所緣行相門——不可知——執、受、處—————————所緣門

八段—┤ 了———————————————行相門

十義 │心所相應門——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相應門

│五受相應門——(相應)唯捨受————————————五受門

│三性分別門——是無覆無記——————————————三性門

│心所例同門——觸等亦如是

│因果譬喻門——恆轉如瀑流——————————————因果門

└伏斷位次門——阿羅漢位捨——————————————伏斷門



八段十義如上所示,現依八段次序詮釋如下。



一、三相門——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



以上二句頌文,是明此第八阿賴耶識的三種面相,即是自相、果相、因相。以「阿賴耶識」是此識的自相,「異熟」是此識的果相,「一切種」是此識的因相。



一、賴耶自相:賴耶自相,即「阿賴耶(Alaya)識」,阿賴耶是吭語音譯,義譯為藏識,藏有三義,曰能藏、所藏、執藏。能藏者,此識貯藏萬法種子,此識是能藏,種子是所藏;所藏者,種子起現行,受七轉識薰習,受熏的新種子再藏入此識,新種子是能藏,此識是所藏;執藏者,第七識妄執第八識見分為「我」,愛之不捨。就第七識執持此識來說,稱為我愛執藏。此三藏義,以我愛執藏為正義。



二、賴耶果相:賴耶的果相,是「異熟」識。異熟識舊譯果報識,成唯識論曰:「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說名異熟。」論文中界指欲、色、無色三界,趣指天、人、畜生、餓鬼、地獄五趣,生指胎、卵、濕、化四生。此識是善惡之業引生異熟果報,故稱異熟,此為賴耶果相。



三、賴耶因相:阿賴耶識的因相,是「一切種」。此識攝持諸法種子,又名一切種識,諸種子生起現行法,種子是現行之因,故稱「一切種」為此識因相。成唯識論曰:「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離此,餘法能遍執持諸法種子不可得故。」因相是此識的第三位相,而自相是因相果相的總和,識論曰:「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自相,攝持因果為自相故。」



作為總報體的真異熟——即阿賴耶識,必須具有業果、不斷、遍三界三義:



一、業果:就是酬善惡業因的「異熟無記果」。如總報的果體其性唯善,則所感的恆是樂果,就沒有作惡招苦果之義,就不會流轉苦道了;反之,假如果體唯惡,恆招苦果,就沒有為善招樂果之義,就不會有還滅覺悟的時候了。所以總報體必須是無記果,始有流轉與還滅。



二、不斷:不斷即是相續。如果總報體有斷絕而不相續,則欲界色界的有情,在總報體中斷時,豈不是有如死者?無色界有情本來沒有色身,如果總報體中斷,豈不是連心識也有了?所以作為三界有情的總報體,必須要相續不斷。



三、三界:這異熟總報的果體,必須遍通三界,如果不遍三界,豈不是某一界的有情,沒有果報體了?



以上三義,只有此第八阿賴耶識全具。前五識經常中斷,色界二禪以上無前五識,沒有遍三界義;第六識在五位無心時會中斷,缺了不斷義;第七識有不斷和遍三界義,而沒有業果義,所以都不能成為總報果體。



第八阿賴耶識,從凡夫位到証得究竟聖果,要經過染淨三種位次,其名稱亦因之而異。此三位,曰我愛執藏現行位,善惡業果位,相續執持位。現分述如下:



一、我愛執藏現行位:第七識妄執第八識見分為「實我」,而起我愛執著。於此,第七識是能執,第八識是所執,故第八識又名「我愛執藏」。由凡夫、二乘有學位、及七地以前菩薩,全為此位所攝。二乘修到無學位,菩薩修到八地,俱生我執斷時,纔捨去藏識之名,稱為異熟識。



二、善惡業果位:指為善惡的異熟業所支配招感的果位,阿賴耶識又名異熟識,因為它是善惡的異熟業所招感的異熟果,所以第八識有異熟識之名。由凡夫到二乘無學位聖者,大乘十地菩薩,全是此位所攝。必須到十地滿心,即金剛喻定現前,一剎那間,永斷世間二障種子,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此時捨去異熟之名,而稱為阿陀那識。



三、相續執持位:証得佛果的第八識,至無終盡期,都名阿陀那(Adana)識。這是無上轉依的清淨位,純粹是至善無漏的識體,故唯在佛果位纔有。由凡夫、二乘行人的有學位、大乘七地菩薩,阿賴耶、異熟、阿陀那三名具備;二乘無學位,八地以去菩薩,已捨去阿賴耶識名稱,只剩下異熟識及阿陀那識二名;到究竟佛果位,異熟一名也捨去,就只稱阿陀那識了。



二、所緣行相門——不可知執、受、處,了



阿賴耶識能緣的作用,稱之為其行相,能緣之識,必有其所緣之境,故三十頌中,將能緣、所緣二者並舉,即頌文中「不可知執、受、處、了」七個字。這其中,「執、受、處」三者,是阿賴耶識所緣之境,「了」是此識能緣的作用。了即了別,了別是此識自體的能緣作用,指的即是此識的「見分」。執、受、處三者,是見分所緣的境,也就是相分。執是執持萬法種子、及攝持根身,持令不壞;受是領根身為境,令生覺受;處是器界,即物質世界。因此,第八阿賴耶識所緣之境,有「兩類三法」。兩類是指「執受」和「處」,三法即種子、根身、器界。茲再分述如下:



一、種子:能生起萬法的種子,儲藏在第八阿賴耶識中,種子是所藏(所持),阿賴耶識是能藏。能藏,也就是「執持」萬法種子。



二、根身:由四大和合而成的「根身」—即眼、耳、鼻、舌、身的五根身,是第八識中的色法種子所變現的。此根身由第八阿賴耶識所「攝持」,持令不壞,感生覺受。阿賴耶識離開根身,命根即不存在,一期生命就告終了。



三、器界:器界即「處」,也就是物質世界。此亦為第八阿賴耶識色法種子所變現者。第八阿賴耶識何以能內變根身,外變器界?原來第八識所執持的種子,是一種潛在的功能(潛在的能量),此潛在能量能變現出四種功能,即堅實的功能,流潤的功能,炎熱的功能,飄動的功能。由這四種功能集體發生作用,使我感覺到有物的形體存在。由於四種功能集合的成分不同,而顯示出各種不同密度的物質。其實以上四種功能,也就是地、水、火、風四種物性主觀上的感覺,地大雖然有堅實(質礙性)的功能,但分析到最後只是能量,根本不是實質。



器界是有情共業所感,根身是有情別業所感。若詳細說,此中又有共中共,共中不共,不共中共,不共中不共,不再往下細述。



三、心所相應門——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



心所相應門,指與第八識相應的心所。在八個識中,第八識的相應心所最少,只有五遍行心所——觸、作意、受、想、思。遍行,遍乃周遍,所謂無處不至;行是心行,即能緣之心,遊履於所緣之境。合而言之,就是周遍起行的意思。心若生時,此五心所相應俱起。它通於一切識——八識心王;一切性——善、惡、無記;一切時——過去、未來、現在;一切地——三界九地,故有遍行之名。現在分述如下:



一、觸心所:觸是接觸,是根、境、識三者的接觸,故又稱三和。成唯識論三曰:「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論文的意思是,根、境交涉,識必俱起,根為識之所伏,境為識之所取,三者和合,可以使心、心所同緣一境,並由此繼續生些受、想、思的心理活動。



二、作意心所:作意即是注意,成唯識論曰:「作意,為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故它的作用就是使心生起警覺,令緣其境,這就是生心動念之始。警心有二義,一者令心未起而起;二者心已起時,令引趣境。



三、受心所:受是領納、感受。成唯識論曰:「受謂領納順違境相為性,起愛為業,能起合、離、二非欲故」這是說,受之自性,即是領納,「順違俱非」者,即緣可愛之境謂之順益,緣不可愛之境謂之違損,其非可愛亦非不可愛者,謂之俱非,即是中容境。「起愛為業」,是心識緣順違之境,則起苦樂感受,於樂受之境,未得則生貪欲,欲其得之;已得亦生貪欲,不使離失。於苦受之境,未得則有幸而不得之欲;已得則有願即離失之欲。這種愛欲,恒由苦樂之受而起,故曰「起愛為業」。



四、想心所:想是心識構畫的名言概念,成唯識論曰:「謂於境取相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所謂取相,是於所緣種種境上,構畫名言。如緣樹時,計較此非花非草,而是樹;緣馬時,計較此非牛非羊,而是馬。這種於樹於馬的取相,就是未出口的名言。如果心中沒有取相作用,就沒有出口的名言了。



五、思心所:思是意志作用,成唯識論曰:「謂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故思的自性,只是造作,以其造作的力用與心相應,使心於種種善惡之境,作出種種善惡的業用,這即是身、口、意三業中的意業。心識之生,由作意而至於思,思以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三思之後,則善惡之念已經形成,而付之於行動,已不能中止了。由此而至於別境,就是必作之心了。



四、五受相應門——(相應)唯捨受



受有三受五受之分,三受是苦受、樂受、和不苦不樂的捨受。三受再加上憂受和喜受稱為五受。在五受中,與阿賴耶識相應的,唯有捨受。第八識何以不與餘受相應,一者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順違境相,微細一類相續而轉,故唯與捨受相應。二者此識是真異熟,與其相應的不能不是異熟受。三者此第八識為第七識緣之境,倘若和變異受(即苦樂憂喜之受)相應,那就不是常一我見之境了。



五、三性分別門——是無覆無記



三性,是指善、不善、無記三性。何謂善呢?簡單的說,在此世來世,於自於他順益者曰善;何謂不善呢?在此世來世,於自於他達損者謂不善;何謂無記呢?即既無順益、亦無違損,非善非不善的中容之法——無記性。在唯識學上,無記又分為兩種,即有覆無記和無覆無記。而阿賴耶識的性別,就是無覆無記。成唯識論曰:「於善不善損益中,不可記別,故名無記」俱舍論曰:「無記者,不可記為善不善性,故名無記。有說,不能成異熟果,故名無記。」



第七末那識是有覆無記,因為第七識有煩惱心所覆蓋,使之成為染污識。而第八識則是無覆無記——沒有煩惱心所覆蓋。第八識何以必須是無記性呢?因為「冰炭不同爐、薰蕕不同器。」善、惡相違而不能相容。第八識含藏萬法種子,如果第八識性善,則不能容納惡種子,如果性惡,則不能容納善種子。必須是平等的中庸無記,才能兼蓄並容,統納一切善惡種子。



六、心所例同門——觸等亦如是



心所例同門,是以心王的體性,援心王之例,來推知與其相應心所的體性。與第八識相應的,只有五遍行心所,故頌文說:「觸等亦如是」。



阿賴耶識,具有「心王十義」——即八段十義中之十義。而觸等五心所,以與此心王相應,例同心王,故在十義中與此心王相同的有六點。這六點是:



1、觸等五心所亦為前業所感,是真異熟。



2、觸等五心所,所緣行相,亦微細難知。



3、此五心所,其所緣境,亦為種子、根身、器界三種。



4、此五心所,它所相應的法也各有五種——即心王和此五心所共為六法,除去它各個的自體,而與餘法相應。



5、此五心所,其性亦是無覆無記。



6、此五心所,亦至阿羅漢位,方究竟捨。



此五心所,與心王十義中六義相同。但亦有不同者,如「自相」義,此五心所沒有執藏義,所以不例。「持種」義,此五心所也沒有,所以不例。「了別行相」是心王的功能,所以也不例。此五心所和「受」是不相應的,所以也沒有例「受俱」。在心王十義中,有果相、所緣、相應、三性、斷位、以及所緣行相(三種境)不可知六義例等心王,故頌文中說:「觸等亦如是」。



七、因果譬喻門——恆轉如瀑流



因果譬喻門,是指頌文中「恒轉如瀑流」一句。恒是相續而斷,轉是生滅變異。這是以瀑流譬喻第八識為生滅相續、非常非斷之法。



恒轉二字,恆示其非斷,轉示其非常。第八識雖然恆時一類相續,而非常住。假使是常住,則體性堅密,就不能受一切法的薰習了。此識是前滅後生,念念相續,前後轉變,所以能受一切法的熏習,這是轉的意思。但此識雖非常住,有生滅轉變,但也不能斷滅,倘若斷滅,則誰來攝持萬法種子使之不失不壞呢?所以此識無始以來,恆時一類相續,沒有間斷,而為三界四生六道的主體,能攝持萬法種子使令不失不壞,這是恆的意思。



「如瀑流」三字,是喻此識因果斷常之義。此識無始以來,剎那剎那,因減果生,果生因滅。因滅故不是常,果生故不是斷,這樣前因後果,非常非斷,有如千丈瀑布,亙古長流,前水始去,後水已至,前後相續,無有間斷。



八、伏斷位次門——阿羅漢位捨



伏斷位次門,是捨掉阿賴耶識的名稱,而不是捨掉第八識體。因為第八識體,盡未來際,沒有斷捨的時候,故所謂斷捨,只是捨去染污種子,轉染成淨,轉識成智而已。「阿羅漢位捨」者,阿羅漢有三義:



1、l殺賊:謂殺盡三界間一切煩惱賊,故曰殺賊。



2、應供:所有煩惱既斷,則功德圓滿,應受人天之供養。



3、不生:謂永入涅槃,不再受分段生死。事實上,不僅是二乘無學果的阿羅漢位捨,大乘八地菩薩,也捨了阿賴耶識之名。



第六講 思量能變——第七識



三能變識的初能變——異熟能變,已於上一講講完。今日講「次第二能變」,即思量能變末那識。古人講第二能變,也是以八段十義來科分,現列表如下:



┌舉體出名門——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標名門

│所依門————依彼轉————————————————所依門

│所緣門————緣彼—————————————————所緣門

│體性行相門——思量為性———————————————體性門

八段—┤ 相———————————————行相門

十義 │心所相應門——四煩惱常俱,謂我痴我見,並我愛我慢——染俱門

│及餘觸等俱—————————————————————相應門

│三性分別門——有覆無記攝——————————————三性門

│界繫分別門——隨所生所繫——————————————界繫門

└起滅分位門——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隱顯門



一、舉體出名門——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



次第二能變,是舉其體,是識名末那,是出其名。



末那識梵文Manas Vijnana,Manas 意譯為「意」,Vijnana意譯為「識」,合譯為意識。如譯為意識,這就與第六意識同名了,因此保留末那原名,以示區別。第六、七識雖然同名,但解釋不同,第六識是依意根之識,是依主釋,第七識是意識所依之根,其識體即是意,是持業釋。成唯識論曰:「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在經論中,以第七識名意,不名為意識者,大概有下列三種原因:



一、若名為意識,即與第六意識相混淆。



二、順理正論卷十一曰:「心、意、識體雖是一,而訓詞等義類有異,謂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第七末那集起的心義不及第八識,了別的識義不及第六識,唯思量的意義為他識所不及,故名為意。



三、此識是第六識的近所依,故第六從於所依之根而立名,那所依之根的意,當然是第七識,故此名為意。



二、所依門——依彼轉



凡心識生起,必有所依。如前五識依於五根,第六識依於第七識,而第七末那識所依的,是第八阿賴耶識。所以三十頌頌文曰:「依彼轉」。依是依止義,轉是流轉義,是相續、轉起的意思。依彼轉中的「彼」,指的就是第八阿賴耶識。瑜伽師地論曰:「由有阿賴耶故,得有末那。」末那識依止於阿賴耶識,相續流轉,跟隨著第八轉現。何以第八識不立所依門,於此第七識才立所依呢?因為第八識是諸識的根本,為他識所依,依於他的意義不顯著,故不立所依門,而前七識依於根本識的意義顯著,始特別立所依一門。



末那識和阿賴耶識,關係至為密切,就依止來說,末那識依於阿賴耶識,末那為能依,賴耶為所依。而事實上,阿賴耶識亦依於末那識,兩者是互相為依。八識心王及其心所,皆有所依。譬如草木,以地為依,若離所依,則不能生長。諸識之所依有三種,曰因緣依、增上緣依、等無間緣依。茲分述如下:



一、因緣依:因緣依亦名種子依,一切色、心諸法各有其種子,儲藏於第八阿賴耶識中,待緣而起現行。成唯識論曰:「諸有為法,皆託此依。」即是說一切有為的色、心現行法,皆須仗托各自種子為依,方能生起。此處說因緣依者,是對果得名,因即是緣,而現行名果,故能生現行的種子稱因緣。



二、增上緣依:此亦名俱有依。增上是增加其效果,促進其發展的意思,俱有是互為因果,互助互依的意思。以前五識來說,如眼識依於眼根,而眼根亦依眼識,若缺其一,則兩者皆無作用,耳鼻舌身,亦復如是。



三、等無間緣依:此亦名開導依。等無間者,前念後念相似曰等,相續不斷,名為無間,等無間緣依,是前念為後念之所依,凡是心法,皆是如此。所謂心法,賅括心王心所在內,相續不斷,始名無間,若不相續,便是有間了。故必須前念始滅,後念即生,永遠不斷,故名等無間緣。開導依者,即心法於一剎那間不得二體並起,故必俟前念心滅,讓出其現行之位置,後念方起,這也就是前念開導後念的意思。



此處有一點尚待說明,即諸識依於種子生起,是因緣依;諸識依於第八阿賴耶識——即根本識,是增上緣中的一種。



三、所緣門——緣彼



頌文中「緣彼」二字,是指此第七末那識所緣之境,彼指的就是第八阿賴耶識。對法論卷二曰:「意者,謂一切時,緣阿賴耶識。」末那所緣之境,是第八識阿賴耶識,但此亦有異說,十大論師所見不同,分述如下:



一、難陀等師以為,第七識雙緣第八識的心王心所,緣心王以執我,緣心所而執我所。



二、火辨等師以為,第七識雙緣第八識的見分相分,緣見分執我,緣相分執我所。



三、安慧等師以為,第七識雙緣第八識的現行、種子,緣現行執我,緣種子執我所。



四、護法論師以為,第七識恆緣第八識的見分而起我執,以第八識無始以來,一類相續,似乎是「常」、是「一」,又恆為諸法之所依,好像有「主宰」的作用,所以即執為「實我」。何以說第七識唯緣第八識的見分?因為受境等作用,是見分所顯示,所以第七識唯緣第八識的見分。



以上四說,一般以護法論師之說為正義。



四、體性行相門——思量為性相



「思量為性相」一句,是指此第七識的體性與行相。所謂體性,指第七識的識體,也就是四分中的「自証分」;所謂行相,就是能緣的作用,即四分中的「見分」。既然體性和行相不同,所以在十義中分為二門,即「體性門」與「行相門」。



此識恒常執持第八識見分為「我」,而思量計度的作用,只是第七識見分的行相。但以第七識的體性微細難知,所以「以用顯體」以思量為其體性。思量的意義,思者思慮,量者度量,識之緣境,凡有了別,即有思量,因此寬泛的說,八個識皆有思量的作用。但此處何以特別突顯第七識的思量作用?因為以八識作用的殊勝來說,則「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末那義譯為意,意的作用本來就是思量。並且此識的思量,是「恒審思量」。



恆是恆常,審是審察,所以末那識是恒常的「審察思量」。以八個識分析,前五識沒有審察思量,故說是「非恆非審」的思量。第六識有思量,但此思量有時間斷(如在五位無心的情況下),所以是「審而非恒」的思量。第八識恒時相續,沒有間斷,但它也沒有審察思量的作用,所以是「恒而非審」的思量。唯有第七識是恒常的審察思量。第七識思量些什麼呢?就是恒時執持第八分的見分為自我,而審察思量。



五、心所相應門——四煩惱常俱,謂我痴我見,並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



心所相應門,指與末那識相應的心所。八識規矩頌曰:「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指與此識相應的心所,有八大隨煩惱心所——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五遍行心所——觸、作意、受、想、思。及別境中的慧心所,和四個根本煩惱心所——貪、癡、慢、見,一共十八個心所。而此十八個心所中,特別是與痴、見、慢、愛「四煩惱」任運相應,恆時常俱。茲分述四煩惱如下:



一、我癡:痴者無明義,於諸事理迷闇為性。此無明迷於我理,與我見相應,故曰「我痴」。此無明有兩種,一者相應無明,二者不共無明。相應無明,是指第六識與六種根本煩惱(貪、瞋、癡、慢、疑、惡見)相應而起者。不共無明分為兩種,一為獨行不共,是與第六識相應、而不和根本煩惱相應者。一為恆行不共,這唯與第七識相應。此處所稱的我痴,即是恒行不共無明,這無明是不明無我之理,與我見相應,故名我痴。我痴居四煩惱之首,一切煩惱,皆由此無明而生起。



二、我見:見者以推度為義,以慧為體。我見的見,就是根本煩惱中的不正見。不正見以「染慧為性」,可開為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此處的我見,即五見中的身見,亦即是妄執五蘊和合之身,以為是常、一、主宰的實我。此又稱為我執,這是與生俱起,恆時相續,緣非我的第八識而妄計為我的執著。原來我見有二,一者是分別我見,此是由邪師邪教引導而起者;二者是俱生我見,是與生俱有的,有我身即有我見,生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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