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柒.心有所法―― 大隨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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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來已說「中隨煩惱」竟,今續研究「大隨煩惱」。何謂「大隨煩惱」?「大」是指其生起之範圍廣大,遍及「不善」及「有覆無記」兩種染心;「隨」是顯示其與根本煩惱的關係,即此八條大隨煩惱,是根本煩惱之等流或分位。如下表所示:




今試簡介如下:

一、不信

就是「信」的反面。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不信?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為性;能障淨信,惰依為業。」今依此文,分四點研究:

(一)不信所依

不信依何而生?即實、德、能三種。
1.實,指諸法之實事、實理。諸法之實事,即「俗諦」,指世間的事相,凡夫俗見以為精審確當者,是名「俗諦」。諸法之實理,即「真諦」,指真實之理性,聖人智慧乃知其精審確當者,是名「真諦」。
若就佛法而言,凡是說明諸法因緣生之義者,叫「俗諦」。何以呢?因為世俗凡夫,未悟本性,無不逐相而轉,佛法遂曉以一切諸法,但是緣生,有即非有,其義決定,故名「俗諦」。凡是說明緣生即空之義者,叫「真諦」。何以呢?因為透過聖人之智慧,就在此虛妄相上,見其真實性,故聖人之智慧能洞澈明白一切諸法,非有而有,當體即空,其義決定,故名「真諦」。十方諸佛出世,為眾生說法,雖無量無邊,要而言之,不出此二諦,二諦即賅一切佛法,若能洞澈二諦,中道自然圓明。
2.德,指三寶之真淨德。
「佛」真淨德謂遠離妄染,常樂我淨,導諸眾生,出迷途而就覺道。
「法」真淨德謂種種修行法門,有照澈癡闇之德,三世諸佛皆依之修行而成正覺。
「僧」真淨德謂戒定嚴身,六和自備(所謂「六和」即身和共住,口和無諍,意和同
悅,見和同解,戒和同修,利和同均。)弘宗演教,紹隆佛種者。
以上佛法僧,悉稱為寶者,以不為世法之所侵凌,不為煩惱之所染污故。世間七珍,雖稱為寶,但能享受一時,畢竟成空,只能養生,不能送死。若論三寶,則能息無邊生死,遠離一切怖畏,自主自在,究竟常樂。故古德有言:「茫茫長夜中,三寶為燈明;滔滔苦海內,三寶作舟航。」三寶之德,無量無邊,由此可知。
3.能,指世出世善法。世間善法,謂五戒、十善、四禪八定等。出世間善法,謂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四攝等。此等善法有何能力?曰:善法如舟車然,能運載行者,到達安穩、快樂之境界!如五戒善法,能運載眾生,越於三塗,生於人間;上品十善及四禪八定,能運載眾生,越於四洲,達於上界;四諦、十二因緣,能運載眾生,越於三界,到有餘、無餘涅槃、成阿羅漢及辟支佛;六度、四攝,能運載眾生,總越三界二乘之境,到無上菩提、大般涅槃之彼岸!

(二)不信行相

即「不忍樂欲」!
1.於實事理中,不願隨順忍可。
2.於真淨德中,不能歡喜好樂。
3.於世出世善,不肯希求冀望。

(三)不信體性

「心穢」,謂「不信」之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知極穢物,自穢穢他(即不但自己不信,而且又能破壞他人信心),是故說此「心穢」為性。唯識心要云:「若有疑者,猶可生信,若真不信,則佛亦無如之何,故極穢濁也。」

(四)不信業用

1.能障淨信,淨信者何?瑜伽八十三卷云:「聞彼功德及與威力殊勝慧已,即於彼法處所,而起隨順理門,故名淨信。即由如是增上力故,身毛為豎,悲泣墮淚,如是等事,是淨信相。」今不信之人,不願聽聞正法,不喜親近善友,不肯眾善奉行,故無此等淨信相。
2.懈怠所依,謂不信者,多懈怠故,所謂無所事事,臥屍終日,不能斷惡修善,不求聞法,聞而不思,思而不修,若續若斷,順逆境變,是懈怠相!

二、懈怠

就是「精進」的反面,「懶惰」的別名。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懈怠?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今依此文,分三點研究:

(一)懈怠體性

即於善法不勤修,於惡法不勤斷,是懈怠之體性。瑜伽六十二卷云:「云何懈怠?謂執睡眠、偃臥為樂,晝夜唐捐,捨眾善品。」顯揚一卷亦云:「懈怠者,謂耽著睡眠,倚臥樂故,怖畏升進,自輕懱故,心不勉勵為體。」由此可知懈怠之特徵是:
1.耽著睡眠── 心昏身重,禪定善法不能發生,沈滯三界,空過光陰。
2.偃臥為樂── 偃臥,即放縱身心,躺下休息之義。世人皆以修行為苦,偃臥為樂,殊不知:修行是勤苦暫時,安樂永劫;偃臥則是?安一世,受苦多生。
3.怖畏升進── 即聞佛道長遠而生退怯,觀眾生難度而生厭倦。
4.妄自輕懱── 或因愚鈍而於無上菩提一向無心,或以根淺而於大般涅槃自鄙無分!
5.心不勉勵── 即對斷惡修善事,心不勇捍,猶猶疑疑,拖拖拉拉,因循苟且,得過且過!

(二)懈怠業用

分兩點說明:
1.能障精進,入阿毘達磨論云:「心不勇捍,名為懈怠,與前所說精進相違!」
2.滋長染法,謂懈怠之人,必聽任貪瞋癡等煩惱,滋生增長,蔓延擴大。

(三)簡異

或曰:「某人披星戴月,孳孳於名利,甚至勤於為惡,是不是精進?」
今料簡如下:
1.於諸善法,如五戒十善,六度四攝等策勤(策勵勤勉),方可名為精進。
2.於諸染法,如殺盜淫妄等策勤,則名為懈怠,何以故?退善法故。
3.於諸無記法,如作畫、雕刻等技巧或取捨屈伸等威儀策勤,則屬於「欲」、「勝解」所攝。何以故?於諸善品無進退故。

三、放逸

這是大隨煩惱的第三條,也是善法「不放逸」的反面。「放逸」就是放縱身心、耽著欲境,不知反求諸己,不能回光返照之意。今依三點研究:

(一)放逸體性

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放逸?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為性。」謂放逸之人,對於染法,如貪瞋癡等,不能提防它,而讓它生起現行;對於淨法,如持戒,念佛等,不能時時講求。放逸之人,其心放肆、任性、識隨根轉,念念不定,「譬如狂象無鉤,猿猴得樹,騰躍踔躑,難可禁制」!
是以放逸之體性,其要點在「不防」、「不修」上面。廣五蘊論亦言:「云何放逸?謂於諸煩惱,心不防護;於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

(二)放逸業用

成唯識論卷六云:「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不放逸,為善法之一,其義即:不放縱身心,不耽著欲境,「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是以「不放逸」善法,與「放逸」染法,是互相對立,彼此障礙的。
又「放逸」能「增惡損善」,此與學佛之行徑——增善損惡,則大相徑庭!是以佛言:若不守攝五根,任其縱橫放逸於五欲,不獨損法身,戕慧命,尚且將沈淪苦海而無邊際涯畔也!若縱五根,如被劫賊!然世間之賊盜,劫奪財物,苦止一世,若五根之賊,劫功德法財,則殃及累世,為害至大!凡修行人,于此根賊,不可不謹慎當心而防範之!是故能明是非,知利害:智者,當制五根,不隨塵轉,持之如賊,不令縱逸,假令縱逸放蕩,迷染五欲,念念貪著,其苦惱何可勝言!

(三)明分位

謂「放逸」即以懈怠及貪瞋癡四法為體,非別有體,或問:「慢、疑等法,皆不能防修染淨品法,何不依彼而立放逸?」釋云:「雖慢、疑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法(即懈怠及貪瞋癡)則勢用微劣。惟彼四法,障三善根及遍策法故。」

四、昏沈

這是大隨煩惱的第四條,也是善法「輕安」的反面。「昏沈」就是神志昏昧沈重、糊裏糊塗之意。今依三點研究:

(一)昏沉體性

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昏沈?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謂此法能令吾人之心對於所觀之境,懵然無知,不堪勝任!如修持名念佛時,本應攝心諦聽,才是念佛正法,可是現在這一念心,無法專注在佛號,即叫「昏沈」!

(二)昏沉業用

成唯識論卷六云:「能障輕安、毘缽舍那為業。「輕安」為善法之一,其義即,遠離了貪等染污及一切有漏法之壓迫,令人心中有如釋重負之感覺。由於身心調和舒暢,因此對於持戒、念佛等善法,都堪能勝任,好好修行,謂之「輕安」。是以「輕安」,善法與「昏沈」染法,是互相對立的。
又「昏沈」能障「毘缽舍那」,梵語,翻譯為「觀」,即智慧也。謂以寂靜之智慧,觀察根塵內外諸法,了了分明,令三昧成就,直趣無上菩提,謂之「觀」。
一切佛法,說到修持上,千萬法門,皆不離「觀」之一字。雖說止觀,其實只是一個「觀」字,因為此二者係一件事,止者止息妄念,觀者觀照所修之法。如修淨土法門,初下手時,要萬緣放下(止),全神貫注,繫念於阿彌陀佛名號上,口念耳聽,自念自聽(觀),久久練習,妄想脫落,智慧即生。又初下手,攝心一處,必十分作意,方能攝得,可見此中即有觀,故說來說去,只有一個「觀」字。淨土宗念佛,即念即觀。若妄想紛歧,散亂昏沈,念佛則不得受用。必須口念耳聽,如此念佛,則妄想無從起,昏沈無由生,如此即是「觀」!因此修行莫要於修觀,而昏沈正是修觀的障礙!

(三)辨異

或問:昏沈與癡何別?
釋曰:「癡」於境迷闇為相,正障無癡,而非瞢重。「昏沈」於境瞢重為相,正障輕安,而非迷闇。迷闇為相者,謂一總不知不覺;瞢重為相者,非一總不知不覺。「瞢」謂瞢瞢,如人新睡起,視不審諦,「重」謂沈重,指身心不得調和舒暢。「瞢重」能令與彼俱生之心、心所法,無堪任改。因此,「昏沈」是「癡」之等流,但別有自性,非彼癡之分位。

五、掉舉

何謂掉舉?按字面上的意義言:「掉」當「搖動」講,「舉」作「高舉」解,高舉某物而搖動之叫「掉舉」。按唯識論說:「掉舉」的行相是「囂動」,喧囂、浮躁、妄動、不安定、不寂靜,謂之「掉舉」。百法論纂言:「掉舉有三:身掉舉,亂動;口掉舉,亂言;意掉舉,亂思。」由此可知:「掉舉」就是輕佻、輕率、不莊重、無威儀之謂。
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掉舉?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依此論文,分二點研究:

(一)掉舉體性

吾人由於追憶往昔所經歷過的戲論、歡娛、喜樂等事,遂令心生諠動騰躍,對於所觀之境界,如佛號等,心不能安定專注於其上,是為掉舉之體性。

(二)掉舉業用

1.能障「行捨」:「行捨」是善法之一,指內心平等、正直而自然安住在所修的道法之上。今「掉舉」令心於所觀境不寂靜,是故二者互相對治。
2.能障奢摩他:「奢摩他」,梵語,此翻為「止」,即止息妄念,此乃一切修行法門之最初下手方法,譬如念佛法門,講求「攝心念佛」,攝者,收斂也,收斂妄念,專注在一句萬德洪名上,謂之「攝心念佛」。攝心,即是「止」,亦即是「奢摩他」之意。今掉舉者,令心於境不寂靜,與止息妄念之意,互相違背,故二者互相對治!
總之:掉舉是修行者的大毛病,有此一染污法,則修行即不得成就!今欲對治掉舉,則要學習「行捨」善法,平素多發平等心、正直心,久而久之,內心自然安定、寂靜,淨土行者念佛自然容易得到一心!

六、失念

何謂失念?忘失正念也。正念為何?依佛法言,行者若能靈靈覺覺,了了分明於所修的法門,不被現前的塵欲所蒙蔽,謂之正念。如淨土行者,或念真如實相,或念佛功德相好,或念佛國莊嚴,或念萬德洪名,靈靈不昧,了了分明,謂之正念。反之,即叫失念。
論語里仁篇載,孔子說:「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在此孔子告誡人們,要時時刻刻以仁存心,即使在一飯之頃,倉促之間,流離之際,也不可離開仁道,此即儒家之正念。反之,若為富貴所淫,貧賤所移,威武所屈,而忘失了仁心,謂之失念!
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失念?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又云:「失念,俱一分攝。」依此論文,分三點研究:

(一)失念體性

對於種種所緣的境界,如修四念處觀者,於身、受、心、法四種所觀之處,不能作不淨、苦、無常、無我觀,而起常、樂、我、淨四種顛倒,謂之「失念」。又如修四諦法者,於苦不能思惟是逼迫性,於集不能思惟是招感性,於滅不能思惟是可證性,於道不能思惟是可修性,如是不能明記不忘諦理,謂之失念。

(二)失念業用

1.能障正念:瑜伽八十三卷云:「言正念者,不忘教授故。」今失念者,忘失師友所教授之真實諦理,如四念處及三七道品等,故二者互相對治。
2.散亂所依:若失正念,則煩惱賊,乘虛而入,擾亂內心,故云散亂所依,有情由此生死輪迴,不能出離!

(三)分位

根據正義,失念乃是念、痴俱一分所攝,何以故?由「痴」與「念」相應,遂令「念」不能明記不忘故。

七、散亂

何謂散亂?唯識論說散亂的行相是「躁擾」,躁是躁動,不寂靜;擾是擾亂,不安定。指凡夫之心,流蕩於五欲六塵之境,一剎那也不止住,叫散亂。
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散亂?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依此論文,分二點研究:

(一)散亂體性

譬如行者於念佛時,其心馳散攀緣於五欲六塵等種種境界,如水之流而亡反,如波之蕩而不息,謂之散亂。智度論十七云:「亂心輕飄,甚於鴻毛;馳散不停,駛過疾風;不可制止,劇於獼猴;暫現轉滅,甚於掣電(按即「閃電」)。」
或問:如上所述,掉舉與散亂二者之作用,有何不同?
答曰:「掉舉」令心易解,即當一境顯現於心時,數數改易其能知之心,所謂「一境多解」。(境雖是一,而能知之心卻數數轉易)。而「散亂」則是令心易緣,即心剎那改變所緣的境界,所謂「心遊於境」,或「一心易多境」也。如念佛時,心不寂靜,是「掉舉」。攀緣塵境則是散亂」。總之:掉舉從心,散亂從境,是為二者之差別。

(二)散亂業用

1.能障正定:所謂「正定」即行者依於聖教,作如理思惟,令心安住於真理,遠離不定、邪定,及有漏禪,故稱正定。今散亂心,躁動擾亂,馳散不停,與「正定」之功,適得其反,故曰「能障」。
2.惡慧所依:惡慧,就是邪簡擇,謂吾人若以躁擾散亂之心,則逢緣遇境時,必不能作如理之思惟與合法之簡擇,縱有思惟簡擇,亦必執著主觀之情見,自以為是。故曰:惡慧依散亂心而生!

八、不正知

何謂不正知?不正,邪也。「不正知」就是「邪知」。此等人並非白癡,反而是極為聰明,所謂「世智辯聰」可惜不明真理,認賊作父,以非為是,即是不正知。
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不正知?於所觀境,謬解為性;能障正知,毀犯為業。」依此論文,分二點研究:

(一)不正知體性

對於所觀的境界,生起顛倒錯謬的見解,如觀萬法,唯神論者以為一切皆是神所創造,神所主宰。唯物論者,則以為萬法之本體,惟是物質,精神之現象,亦不外物質之作用,此即是「不正知」。
顯揚論謂:不正知以染污慧為體。
廣五蘊論則謂:不正知是煩惱相應慧。
大毗婆沙論則謂:不正知是非理所引慧。
成唯識論則謂:此以「慧」及「癡」各一分為體。(錯謬,即癡也;邪解,即慧也。)

(二)不正知業用

1.能障正知:善能通達真實法叫「正知」,如能了知「三界唯心,萬法
唯識」之旨者即是。「不正知」者反此,故曰「能障」。
2.多所毀犯:由不正知,遂起不正身、語、意、行,經常破壞,違犯戒條、律儀。如有邪知之人,謬解空理,或謂:「酒肉不礙菩提路」,或謂:「佛在心中坐,酒肉穿腸過。」何必持戒?凡此種種,皆由不善了知真實法所招致之過失!
以上八大隨煩惱,略釋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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